【施政報告2019】2500元學生津貼料每年11月發放 存入家長戶口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年 8 月公布的紓困措施中,建議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 2,500 元的學生學習津貼;特首林鄭月娥在本月16日公布的施政報告,提出由2020/21學年起,將這項學生津貼恆常化,每年款項涉約22.5億元。
教育局昨(26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公布實行細節,局方稱會透過學校派發申請表格及核實學生身份,申請人亦可從網上下載表格,屆時津貼將透過銀行轉帳至家長戶口。局方期望,本學年的款項將在財委會通過撥款審批後,約六星期開始接受申請,收到申請後約六星期逐步發放津貼,往後料每年11月發放。
毋須資產審查 料90萬學生受惠
教育局在立法會文件指,所有在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均可獲有關津貼,相關津貼不設資產審查,但不包括夜校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行街紙」的學生。另外,入讀社署幼兒中心、就讀局方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及中三離校修讀職訓局特設的全日制課程學生,均可合資格得資助,料全港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
津貼不包括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
▼2019施政報告懶人包▼
料聘30名合約員工處理
局方指,在取得財委會的撥款核准後,聘請約30名非公務員合約及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員工,負責發展相關資訊科技系統及處理財務事宜,以及設立一個新辦事處,處理2019/20學年的申請及相關事宜,例如審批申請、與學校及申請人聯絡、發放津貼、處理查詢。
教育局將檢視新辦事處的工作量及人手安排,開設適量公務員職位取代合約員工,以配合津貼恆常化後的工作。局方續指,預計津貼於2020/21學年恆常化後,會於每年9月底透過學校邀請家長申請,並期望每年11月開始逐步發放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