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離婚富婆疑遭「契女」騙6000萬元案,今(1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稱,她與契女相識數月,便被遊說投資歐洲的酒店,契女更曾帶她到英國開會,並特別為她準備中文版投資文件,指她需投資1100萬美元,並保證不會虧損。契女又稱她會出資1.25億美元,女事主以為她只是「掹車邊」合資,故配合投資。
兩名被告:伍超光(54歲,物業管理)和鄭德起(53歲,文員),涉與騙局有關。兩人共同被控2項欺詐和1項洗黑錢罪,指他們詐騙楊少蓉195萬元,和清洗1.4萬黑錢。伍另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詐騙楊50萬美元,鄭則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清洗53.7萬黑錢。兩人涉及的7項控罪,控罪時間介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曾被帶到英國開會
事主楊少蓉(78歲)供稱,她在2014年認識契女范佩韻,范便遊說她投資不同項目。同年8月,楊應范要求赴英國與外國交易員開會。楊稱她英文不佳,獲范提供中文版文件說明投資內容,提到楊須投資1100萬美元,並保證楊不會受到任何虧損。
一知半解下簽署文件
控方展示一份投資酒店的合資文件,顯示范出資1.25億美元,楊則出資1100萬美元,文件有楊的簽名。楊稱范從未透露分成,她一知半解下簽署,自覺是「掹車邊」合資,故配合范行事。
楊欲兌現期票被告知未得住
楊又指,范在翌年1月遊說她投資國內保健產品計劃,楊開出150萬美元的支票給范,范將約值1400萬港元的期票給楊,著楊3個月後兌現。惟范其後多番稱「未得住」,楊始終未能收款。
指首被告曾自稱金管局職員
楊稱,她在2016年表示想退出PPP,范便稱:「啲錢到咗。」並安排楊會見首被告伍超光。當時,伍自稱金管局職員,要求楊開聯名戶口收取利潤及交稅,伍展示一些證書。楊其後匯了84萬美元到范的相關公司。
案件編號:HCCC 14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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