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就清真寺中藍水道歉 前法庭書記認為歧視耶教 索償5千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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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0日)出動水炮車駛至尖沙咀清真寺外時停下,向正門噴射藍色水劑,警方被指侮辱伊斯蘭教,警隊高層晚上與一批警員到清真寺解釋及清潔。高等法院前法庭書記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警方選擇性向伊斯蘭教道歉,歧視天主教及基督教,遂向「一哥」盧偉聰申索5000元情感傷害賠償,並要求他向香港教區道歉。審裁官將案件訂於至12月10日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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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為譚志輝,被告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由律政司代表。
申索書指,警方在今年6月12日反修例活動中,有警員曾「兇牧師」、說「叫你耶穌落嚟」、在9月29日又包圍灣仔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香港堂,以及昨以水炮車攻擊清真寺。
指警多次作出褻瀆宗教行為
他指警方一次又一次作出褻瀆宗教的行為,但處長只選擇性向伊斯蘭教道歉,而未有向天主教及基督教作出相同待遇,歧視該教的教友,涉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383章),故向處長就歧視造成的情感傷害索償5000元,並要求處長向香港教區道歉。
譚志輝庭外表示自己是天主教徒,認為警方多次冒犯宗教,今早曾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惟不受理。
案件編號:SCTC0456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