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八大校董會聯合聲明:大學不應捲入特定政治立場漩渦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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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超過四個月仍未平息,街頭屢次爆發衝突,至今被捕人數已逾二千人。八大校董會主席今(20日)聯合發佈公告,提到大學珍惜多元意見,然而絕不是㝷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
公告又指,大學校園或任何其他地方,皆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強調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在公告文末,呼籲社會各界人士保持克制、互相包容。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亦有份參與聯署。(資料圖片)

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校董會主席聯合公告全文如下:

1. 大學的共通使命是增進知識、促進理解。期望大學社群所有成員捍衛言論自由,尊重其他成員的觀點。為此,大學珍惜多元意見,並鼓勵大家就不同意見進行全面、文明,及互相尊重的討論。然而,大學絕不是㝷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



2. 大學的至高責任是為每一位持份者提供安全的學習和交流意見的環境,不應有人感到被欺凌或威脅。每個人都有權利充分表達意見,但大學校園或任何其他地方都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尊重大學財產是所有大學成員的基本責任。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



3. 大學的核心使命是增進知識,所有課堂須按計劃進行,以符合各學科的課程要求。部份學生杯葛上課是其個人行為,不得擾亂任何學術活動或課堂,更不得強迫其他同學參與杯葛。在任何情況下,每個學生均有責任跟進課程進度、達到學歷要求。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大學或可酌情處理,給予學生額外時間完成學歷要求,但學生不應視之為權利。



4. 大學以教職員及學生的福祉為重。在其能力範圍內,大學會為教職員和學生提供適切支援及建議,但每位員工和學生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有大學持份者在任何時候都須守法。大學提供的支援和建議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持份者的個人政治立場。



5. 大學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涉及行為操守問題的教職員或學生,可預期被引用相關程序和機制對其作出跟進,懲處的方法包括: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藉/解僱。必須強調,每個人須對其行為負責。


6. 最後,在香港致力㝷求解決目前困境的方案時,我們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力行克制、相互包容。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

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主席陳鎮仁博士

嶺南大學校董會署理主席、副主席葉成慶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博士

香港教育大學校董會主席馬時亨教授

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博士

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廖長城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教授

(按大學英文字母次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