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律政司取得臨時禁令 禁任何人堵塞21個紀律部隊宿舍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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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條例》以及《禁蒙面法》的示威不斷,在不少示威中,警察宿舍及紀律部隊宿舍屢遭示威者包圍抗議。律政司今(14日)入稟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堵塞各區共21個警察宿舍及紀律部隊宿舍一帶的道路,禁止任何人損壞、非法進入宿舍、用鐳射光、射燈及閃燈照向宿舍、以及煽動他人作出有關行為。律政司回應指,高等法院已頒布臨時禁制令。

黃大仙警察宿舍是其中一個經常遭破壞的地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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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政司在入稟狀中,提到禁止任何人堵塞共21個警察宿舍及紀律部隊宿舍外的道路,亦禁止任何人煽動、幫助、慫恿他人作出有關行為。

禁止任何人未經准許進入宿舍範圍

此外,律政司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塗鴉、或貼上字句等,損壞宿舍的大閘、門窗、外牆、閉路電視等設施,亦禁止任何人未經准許進入宿舍範圍,阻擋宿舍入口,及用鐳射光、射燈、閃燈射向宿舍,以影響住客的視線及令他們感到不適,也禁止任何人煽動、幫助、慫恿他人作出有關行為。

律政司:再攻擊風險極高 禁令有急切需要

律政司回應指,自8月初起,有示威人士圍堵宿舍,令宿舍受到嚴重襲擊及破壞,這些行為已升級並構成嚴重的滋擾和騷擾,對警隊、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及其居住在各個宿舍的親屬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示威人士的各種行為,更令他們非常擔心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宿舍的設施也受到實質的嚴重破壞。

再者,從社交媒體上針對多個宿舍的惡意言論可見,再次發生上述破壞和攻擊事件的風險極高,並有證據顯示構成相關威脅、滋擾及破壞的類似事件或會再次發生。

律政司表示,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parens patriae)及業主代表身份,有急切需要向法庭申請該禁制令,並已獲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頒布臨時禁制令。

入稟狀另附上各個宿舍外被禁止堵塞的範圍,以及有關21個警察宿舍和紀律部隊宿舍的列表,包括以下的10個警察宿舍,11個紀律部隊宿舍。

警察宿舍

1. 青山政府宿舍

2. 柴灣已婚警察宿舍

3. 奧卑利街已婚警察宿舍

4. 警察學院(香港仔)已婚宿舍

5. 上水已婚警察宿舍

6. 大欖水警基地宿舍

7. 青衣已婚警察宿舍

8. 屯門湖康警察宿舍

9. 西區已婚警察宿舍

10. 元朗已婚警察宿舍

紀律部隊宿舍

1. 豐盛街紀律部隊宿舍

2. 高翔苑

3. 葵馥苑

4. 葵蓉苑

5. 荔景紀律部隊宿舍

6. 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

7. 上水紀律部隊宿舍

8. 順利紀律部隊宿舍

9. 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

10.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

11. 油美苑

案件編號:HCA18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