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再有市民就新法提覆核 指戴口罩已成表達自由的象徵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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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先後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特首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昨(10日)亦向高院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緊急法和《禁蒙面法》屬違憲。 古在申請書指,示威者透過其服飾表達其政見,而戴口罩已成為追求自由民主的象徵,《禁蒙面法》卻限制《基本法》賦予市民的集會、言論自由。

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左)亦就《禁蒙面法》入稟求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申請人為古俊軒,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律政司司長。

古在申請書指出,根據《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惟緊急法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申請書中認為,緊急法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無限的權力,去訂立法例,而該些法例或凌駕其他本港法例。申請人一方因此認為,緊急法屬違憲。

古又指,《禁蒙面法》限制《基本法》賦予市民的集會、言論自由。古解釋,有參加合法集會的示威者,因不想被「起底」而蒙面。此外,亦有示威者透過其服飾,表達其想法。而自本年6月反《逃犯條例》運動開始,戴口罩已成為追求自由民主的象徵,如有示威者會稱「希望有朝一日,我地可以除低口罩相見」,而《願榮光歸香港》管弦樂團及合唱團版中,演奏的人都在片中戴上口罩。

古質疑,《禁蒙面法》會產生寒蟬效應,影響參與合法集會的示威者。

案件編號:HCAL29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