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房地產協會支持公私合營發展 指收地建屋耗時太長
施政報告即將出爐。香港房地產協會今日(10日)在傳媒聚會中,提出短中長期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的建議。
協會指出,「快」是目前香港最急切的問題,若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料需逾10年時間發展,同時更可能面對司法覆核,故支持以公私合營合作發展新界土地,並建「首置盤」,甚至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
協會又建議,若政府收回私人土地,相關地皮應只建出租公屋,並須劃一以甲級農地補償價作賠償,他們又指補償價當中有向上調空間,以增加誘因。
由地產商、建築商、地產代理等組成的房地產協會,今日與傳媒會面時指出,部份新界農地持有人是大型發展商,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或會引起十數年的司法覆核。他們說,雖然以往政府於司法覆核案件的勝算高,但據協會的理解,實情是有大量新界土地項目,是政府無把握下自動放棄收地而避免司法覆核,故收地的實際情況「未必暢順」。
收地建公屋或花逾10年
協會又指,就過去10年政府憲報所見,共有5個收地興建公營房屋計劃,但刊憲至落成或預期落成時間,平均需時7.1年。若計及收地前的規劃及諮詢時間,可能要再另花4至5年作規劃。
他們以元朗橫洲第一期計劃為例,稱項目收地3.5公頃,但由研究至預計落成時間,共需要12至13年。他們說,相信一般收地建公屋計劃需逾10年時間發展。
支持公私合營發展
協會又指,為加快增加中期土地供應,政府應公私合營或「土地共享計劃」,與新界土地持有人共同開發。當土地興建住宅後,土地持有人及政府可分配一定比例,如四成私營、六成公營方式發展住宅。協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葉少明指,早前曾與業界商討,他們同意有關比例。
協會認為,政府持有的住房須以「港人首置盤」方式出售。而過程中需合併零散地塊,協會建議持有人可在樓宇建成後,分配到相同或高於零碎地塊面積的住房面積。葉少明指出,這是「三贏」方案。
收地只建出租公屋 全以甲級農地賠償
協會建議,若向新界土地持有人收回土地,所有收回的農地只能建「公共用途」的公營出租屋,不能轉售。
他們又指,應向所有農地持有人以甲級農地補償價作賠償,即每平方呎1,389.6元,亦要承諾不能將土地轉讓予發展商建私樓。葉少明說,即使以甲級農地收地,其金額亦應有上調空間,他又指,早前曾向原居民了解,認同增加賠償金能減少司法覆核機會。
建議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
協會說,若上述建議未能成功收回土地,建議以政府以換地方式收回土地,包括重新引用甲種及乙種的換地權益書(Letter A及Letter B)。同時,又可考慮根據「土地區劃整理」及「土地債券」方式處理。
建議將祖堂股份化
根據現行制度,要處理「祖堂地」必須有氏族同意。協會建議政府修改制度,根據現時《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價)條例》機制,將「祖堂」制度以公司形式股份化,當得到「祖堂」公司股東8成或以上同意後,可隨意處理「祖堂」地,以便政府加速收購土地及興建公營出租房屋。
明日大嶼受阻 應先處理新界土地
至於「明日大嶼」填海計劃,葉少明指出,協會原則上支持計劃,但因應社會運動、立法程序等,認為政府推行將有一定阻力。執行委員會主席郭海生又指,填海建屋需時,至少需要十年或以上時間,他稱新界有大量土地,政府應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