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灣仔單位藏汽油彈案 2被告出院提訊 獲准保釋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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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接獲線報到灣仔一棟住宅大廈搜查,並在其中一單位搜出汽油彈原料,5名男子因而被捕,其中2人期間更欲爬出窗外逃走,後又危坐冷氣機簷篷與在場人員對峙。涉案5名男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前天(2日)提堂,唯其中兩名被告仍在留醫未有出庭應訊;該兩名被告獲安排押後至今日在東區法院提訊。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延至12月4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保釋,但需遵守宵禁令和限制離港令。
五名被告分別為:Lego推銷員鄧棨然(30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1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7歲)、廚師李威龍(25歲)、學生廖子文(17歲)。他們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9月30日在灣仔金樂大廈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料。其中首三名被告前天(2日)已經上庭提堂。今日提堂的是餘下的兩名被告。他們前天仍在醫院留醫,無法到庭應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以便警方能進行法證和化驗調查,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辯方未有反對押後,但希望法庭准許兩名被告毋須宵禁。最終裁判官批准二人以五千和三千元保釋,但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和需要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22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