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衝突】查看中槍少年為理大博士生 與另6人同被控暴動罪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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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國慶當日多區有示威者上街,爆發警民衝突,其中一名讀中五的少年在荃灣遭警員近距離開槍,少年倒地後上前查看少年情況的理大博士生,亦同被捕,他倆與另外5名當日同在荃灣被捕人士,被控暴動、縱火和襲警等5罪,案件今(3日)在沙田法院提堂,惟今午只有4被告能上庭。裁判官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11月14日再提訊,4名被告均准保釋,其餘被告則稍後才上庭,中槍少年的律師欲為他申請保釋,法庭將於明天討論能否在少年不在場的情況下處理其保釋申請。

荃灣中槍的18歲中五男學生,被警方暫控合共一項「參與暴動」罪,以及兩項襲警罪。案件將於今日(3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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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今缺席聆訊

6男1女被告依次為陳珩(38歲,清潔工人)、陳金國(19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李振文(25歲,程式設計員)、馮清華(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郭小琴(女,22歲,香港專上學院學生)、曾志健(18歲,中五學生)和邱宏達(26歲,理工大學博士生)。

今天仍留院而缺席聆訊的三名被告:李振文、郭小琴,及曾志健,其中李及郭暫定10月9日再提訊,若二人可盡早出院會提早上庭;中槍少年曾志健的律師欲代申請保釋,裁判官押後至明午討論能否在被告不在庭的情況下,處理其保釋申請。

今午有逾百人到沙田法院聲援各名被告,大部份人均穿黑衫。但因人數眾多,不少人未能進入法庭內。

下午有逾百名支持者到沙田法院聽審,並掩護獲保釋的被告離開。(朱棨新攝)

7名被告全被指在荃灣區參與暴動

首5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而首被告陳珩另被控1項縱火罪,指他於相同日期和地點,用火損壞另一人的財產。

而第6被告和第7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本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第6被告曾志健,亦即中槍少年,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據悉曾是開槍的警員。

控方指中槍少年手持鐵通

控方指,首5名被告涉在荃灣海壩街集結,向警員掟石、燃燒彈等。而首被告在現場畫火線,第2、4被告則站在人群前方。

至於第6、7被告涉及的暴動罪,第6被告則在大河道北追著正後退的警員,並掟磚頭。他又用鐵通狀物體追擊警員,警員則用盾扺擋。而及後有更多示威者加入,有警員因擔心自身同同僚的安全,遂取出佩槍行使武力,第6被告被槍傷。而他倒地後,第7被告上前,取去第6被告手上的棍,終被警員制服。

律師指博士生被告當時想救人

控方又表示,自本年6月出現大型示威活動,涉及的暴力日漸升級。控方指若被告獲保釋,或會在示威活動中重犯,甚至干犯更嚴重的罪行。

而今日有出庭的被告都有保釋申請,其中第7被告的代表律師指,第7被告當時是想救人。辯方亦透露,第7被告正讀博士,將於明年畢業。

中槍少年已轉加護病房

裁判官最終准首被告和第7被告以1萬元保釋,而第2和第4被告以5千元保釋,期間4名被告都不可離港。

至於缺席聆訊的第3、5和6被告,第6被告的代表律師透露,他胸口中槍,子彈穿過肺部,昨已完成手術,現轉至加護病房,相信不能在數天內可出院。辯方以5千元替他保釋,並指若在下次聆訊前,第6被告還押警方看管,會阻礙其家人探訪。

惟控方指,要被告身處法庭,經核實身分後,才可申請保釋。裁判官把第6被告的申請押後至明天處理,以決定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庭可否處理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STCC368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