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檢控官處理示威案後被包圍 律政司斥行為損香港法治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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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歲男學生早前參與逃犯條例相關的遊行時,被發現疑藏有經改裝的雨傘、行山杖,及一枝疑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等物品,被控以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他於9月27日申請保釋遭拒。處理該案的檢控官被旁聽人士包圍及責罵,檢控官最後由保安員護送離開。
律政司今日(30日)發聲明指,被包圍的是一名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斥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強調檢控人員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又斥任意攻擊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會損害香港的法治。

一名15歲學生在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期間,被發現疑藏有經改裝的雨傘、行山杖,及一枝疑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等物品,被控以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他於9月27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拒。有近100名人士旁聽,當時有人情緒激動大叫「抗議!」層層包圍檢控官,檢控官最後由保安員護送離開。

律政司:檢控人員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

律政司今日發聲明指,一名高級檢控官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後遭包圍及辱罵,發言人表示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聲明指出,檢控人員固然並非可免受批評,但絕對不應該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律政司指,檢控人員肩負刑事檢控工作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任意攻擊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會損害香港的法治。

律政司按證據檢控 不因涉案人政治理念或背景

聲明又指,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是按證據和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檢控人員聚焦的是犯案者的行爲,而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聲明又提及其檢控工作沒有任何政治考慮,亦一直是不偏不倚、一視同仁。檢控人員會以秉行公義為目標,繼續以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堅守上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