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非法肛交與異性非法性交罪 上訴庭裁量刑應看齊 少東准減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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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檔少東與13歲男童於網上結識後大談性經驗,男童透露自己欲成為「PTBF(出租男友)」,更將價目表傳予魚檔少東,少東終抵不住引誘與男童肛交,因而被判囚2年半,但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5日)頒下判詞指,認同同性及異性非法性交的最高刑期,應同樣定為5年,考慮本案的特別情況後,裁定少東上訴得直,改判10個月監禁,而因他已服畢刑期,可即時獲釋。

被告楊浩南認與未成年少年非法肛交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年半。

上訴人楊浩南(28歲)被控2項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他早前已認罪,被判囚2年半。

上訴庭在判詞指,基於「法律面對人人平等的原則」,任何人不應因其性別或性取向而受到歧視,故此涉案的第118C條法例,就同性及異性非法性交的最高刑期作出差別待遇,是違反公平原則並涉歧視。

同性非法肛交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上訴人早前在聆訊上爭議,現行法例規定,與16歲以下兒童作任何性行為均屬違法,毋須,而《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所涉的非法肛交罪,主要涉及與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的男童,即使兒童未表示不同意亦屬犯法,這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然而,涉及同樣年齡涉及異性的非法性交,即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罪,最高刑罰僅為5年,故認為兩罪就性別及性取向上有差異的待遇。

上訴庭有參考相關司法覆核案

上訴庭在判詞引述早前關於肛交罪行的司法覆核案,該案指出法庭有權就條例作出補救解釋,包括可將與年齡13歲以上、16歲以下的男童非法肛交罪行的最高刑期下調至5年,上訴庭表示同意說法,並在本案以5年的最高刑期作為量刑參考。

考慮案件特殊性上訴人獲減刑

上訴庭指,在本案中事主X自願向上訴人提供性服務以換取酬勞,而上訴人亦沒有在過程中向X作出其他不當行為,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決定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兩罪共判他入獄10個月,而上訴人已服畢所有刑期,可即時獲釋。

案件編號:CACC3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