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向玩具商提供450萬元非法佣金被廉署檢控 罪成囚2年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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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代表兩間公司的特約經紀,向一名玩具生產商時任經理提供共逾450萬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何寶華(47歲)早前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今日(2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法官命令被告須向玩具生產商歸還5.5萬元。

一名代表兩間公司的特約經紀,向玩具生產商時任經理提供共逾450萬元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今日(24日)在法院被判入獄2年。(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是代表玩具生產商豐圖香港多間供應商的特約經紀,負責為該公司在墨西哥的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向不同供應商發出訂單。經由被告的轉介,一間印刷公司及一間玩具生產公司分別成為豐圖香港的供應商。

豐圖香港一名經理於2011年向被告表示,如收到相當於每張訂單交易金額8%的款項作為佣金,他便會向該印刷公司發出訂單,被告答應並把其要求轉告有關印刷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該董事兼股東同意向被告支付12%佣金,三分一給予被告,三分二交予該豐圖香港經理。

被告於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間,向有關印刷公司收取共約113萬元非法佣金,並將有關佣金支付予該豐圖香港經理。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2015年9月15日把一張由上述玩具生產公司開出的逾24.5萬元支票存入自己的個人銀行戶口。被告一日後從其銀行戶口提取現金24.8萬元,並把作為非法佣金的24.5萬元放入一個公文袋內,然後在豐圖香港經理辦公室把款項交給對方。

被告於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間,向該玩具生產公司收取23張總金額為逾350萬元的支票,並將有關支票存入自己的個人銀行戶口。

案情透露,除了上述24.5萬元外,被告從其個人銀行戶口另提取逾320萬元,並把款項作為非法佣金交給該豐圖香港經理以獲取訂單。

豐圖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莫韻妍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譚俊偉及黎詠詩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