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游泳非禮女生A至G 女生A稱為被告泳姿有異 遭蛙手掃腰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地盤工在將軍澳游泳池游泳期間,涉嫌非禮7名隨泳隊練習的女童,被控7項非禮罪,案件今(2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童A供稱,她習泳時見被告在她前面游蛙式,但其姿勢有異,會雙手伸直及向外及「擘得好開」,她遭被告摸大腿、腰部及膊頭,她初時以為被告不懂游泳,但遭摸第二、三次後感到懷疑,向教練投訴,其後報警。
被告涉非禮7名女童
被告楊運華,49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7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6月21日在將軍澳游泳池非禮女童A至G,該7名女童年齡為8至13歲。
13歲的女童A以視像系統作供,稱其屬泳隊當晚約6時半到將軍澳游泳池進行熱身,當時泳池人流不多,同行7至8位女隊員使用6號泳線進行練習,期間被告亦在該泳線游泳。A稱被告在她前面使用蛙式游泳,但與一般姿勢有異,他雙手伸直及向外分開,指其「隻手擘得好開」。
避開仍遭被告掃腰
A從被告右邊繞過,並相隔一隻手位,突感到大腿被按了一下,她曾向後望但繼續游泳,A上水後向教練投訴,教練叫A避開被告。A之後繼續練習,及與被告保持距離,仍遭被告輕掃腰部及膊頭。
救生員也曾提被告注意一下
A上水時,已見教練及女童B在池邊,而救生員正提點被告「要注意一下行為」,被告否認行為有異,教練決定報警。A初時以為被告不懂游泳,但觸碰第二、三次則感懷疑。
案件編號:KCCC20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