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日報》的相關公司被指欠租 被業主追約1百萬及要求收樓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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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報章《都市日報》的相關公司,被指由今年7月開始拖欠租用新蒲崗寶光商業中心的費用,昨(17日)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歸還單位,並支付逾百萬的欠租連利息等。

原告為明華物業投資有限公司,被告為香港都市出版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是新蒲崗寶光商業中心12樓的業主,於本年1月與被告簽訂由去年11月生效的3年租約,月租為24.6萬至25.9萬不等。惟被告自今年7月開始欠租,租金連同管理費、差餉、相關利息等,約101萬元。

案件編號:HCA17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