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衝突】民權觀察斥禁集會違人權 促勿打壓反對聲音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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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由6月9日起至今經歷逾百日,警民衝突不斷。民陣原訂在9月15日舉行反修例集會和遊行,但不獲警方批准,最後更演變成港島多區衝突。
民權觀察表示,於9月15日在銅鑼灣、中環一帶的遊行及示威活動,派員由下午2時至9時觀察。民權觀察重申,集會自由屬基本人權,禁止民陣申請和平集會,是不合理地剝奪市民合法地進行和平集會和表達意見的權利,有違國際人權法對集會自由的保障,促請香港政府不要再「掩耳盜鈴」,藉法律及武力壓制市民的反對聲音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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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架水炮車無預警下射水炮

民權觀察表示,當日觀察行動由下午2時至晚上9時為止,據觀察員現場目擊及蒐證所得,警方在下午大約5時開始在金鐘政府總部夏愨道外驅散示威者,使用的武力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及水炮,警方並在水炮中混入藍色顏料及具刺激性的化學劑。觀察員注意到兩架水炮車曾在沒有預警或廣播通知下,多次以水炮驅散示威者。

離地28米平台向地面發射催淚彈

另外,觀察員注意到警方曾以水炮直接射向記者,令多名記者無法採訪及跌倒地上。並多次在未有以廣播或標語展示警告的情況下向示威者及市民發射催淚彈、從政府總部的建築物天台,約離地28米向地面發射催淚彈,以及向已經後退的示威者繼續發射催淚彈。民權觀察強調,從高處向地面人群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會增加致命風險,與使用低致命武器避免嚴重傷亡的目的不符。

民權觀察重申,集會自由屬基本人權,也是市民對政府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禁止民陣申請和平集會,是不合理地剝奪市民合法地進行和平集會和表達意見的權利,忽略警方協助和平集會順利進行的責任,有違國際人權法對集會自由的保障。民權觀察促請港府不要再「掩耳盜鈴」,藉武力壓制市民反對聲音及訴求,應正視市民的訴求,緩解社會對政府的不滿,並盡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和檢討警方處理示威活動及使用武力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