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台外判司機6.12 衝突受傷 入稟向警務處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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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6月12日金鐘爆發大型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期間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曾使用多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香港電台的外判司機當日在中信大廈一帶遭催淚彈擊中頭部昏迷。司機指當時已穿上反光衣,但因警方的疏忽、所施予的襲擊、酷刑而受傷,又指警方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今(17日)入稟區域法院索償。
原告為莊文龍,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原告在本年6月12日在金鐘中信大廈對面進行採訪工作時,遭由警方發射的催淚彈擊中頭部,失去知覺,原告及後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並發現受重傷。
原告指,事發時他穿上能夠顯示他為記者的反光背心,但仍因被告的疏忽、被告所施予的襲擊、酷刑受傷,原告又指被告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法定責任等,因而興訟索償。
案件編號:DCPI30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