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郭卓堅不滿豬即到即殺措施 官指不涉程序不公拒覆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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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早前發現供港豬隻感染非洲豬瘟,「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政府「即到即殺」供港豬隻的做法,高等法院今(17日)頒下判詞拒絕受理其司法覆核申請。法官表示申請人並沒有實質的理據證明食衛局實施「日日清」措施,及政策欠缺合法基礎,或者不合理,或涉及程序不公。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食物衞生局局長陳肇始。
郭卓堅在入稟文件指,食衛局用掩耳盜鈴的手法,將內地運港活豬,「即到即殺」出售予市民,變成好豬肉與病豬肉一齊供全港市民食用,質疑政府行政失當。郭除了要求頒令供港豬隻屠宰前,必須經香港衛生部門全部檢驗合格外,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無食衞局發出衞生合格證書的豬隻在市面出售。
未有理據顯示政策缺合法基礎
法官引述案例指,法庭並非要替行使公職的機構考慮其決定好還是不好,法庭只能在它們的決定非法、越權、不合理、不合乎法定程序時,才能作出干預。針對本案而言,法官表示申請人並沒有實質的理據證明食衛局實施「日日清」措施及政策欠缺合法基礎,或者不合理,或涉及程序不公,而在實施「日日清」措施前,上水屠房於本年5月10日及31日均有豬隻樣本對豬瘟呈陽性反應。
法官又指,法庭沒權力制定及修改政府部門及官員制定的政策,所以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頒令所有到港豬隻必須經檢驗合格後,才可以屠殺、出售及供港人士食用,或禁止沒有合格證書的新鮮豬肉在市面出售,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並非可作合理爭辯。
案件編號:HCAL198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