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囚9個月 馮程淑儀有到庭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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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016年獨家披露女高官馮程淑儀與賭王何鴻燊的姨仔陳婉玉換樓,廉署經調查後卻發現,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在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時,有處理過涉及陳相關公司的公務,卻未有披露他曾收陳51萬元買樓訂金,馮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游德康今(12日)判刑時指,馮的有關行為持續2年,期間馮仍處理不同與陳有關的公務,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務員聲譽,打擊公眾對公務員的信心,明言法庭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馮對社會有貢獻,判馮入獄9個月。馮聞判時表現平靜,其妻子馮程淑儀今日亦有到庭,馮被押入羈留室時向妻深深望了一眼。

馮永業收受利益罪不成立,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楊榮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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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離庭前深深望向妻子

馮程淑儀到庭後,向在犯人欄內的馮永業點頭示意,聽取判刑期間,馮程淑儀表現得冷靜,當游官提到馮陳之間的婚外情時,她仍未有任何表情;馮則一直頭靠著牆,仰頭望著游官宣讀判刑,二人聽取最終結果時均十分冷靜。不過,馮在進入羈留室前,仍深深地望向馮程淑儀所在的位置。

馮程淑儀離庭時引起大批傳媒追訪,被問到對判刑的看法、如何看待馮陳之間關係時,她只微笑揮手回應說:「唔講,多謝關心,多謝關心。」然後便乘車離去。

官稱有參考曾蔭權案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參考了上訴庭就曾蔭權案所提出的看法指,馮的失當行為持續2年,而期間馮仍處理牽涉陳的公司之公務,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務員的聲譽,打擊公眾對公務員的信心,明言法庭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馮在公務員體制中屬非常高位

游官又稱,他早前裁定馮就是否知悉陳與涉案公司關係一事上說謊,馮意圖隱瞞認知,嘗試逃避罪責。游官表示,因為馮沒有被裁定涉及貪污行為,相對涉及貪污的瀆職案件罪責較輕,而馮雖然比曾蔭權職位較低,但在公務員體制中仍屬非常高的職位。

須為自己選擇的行為承擔後果

辯方求情曾指,馮的女兒自小患有脊椎問題,需要馮的照顧。游官表示絕對相信馮深愛女兒,但馮一直清楚女兒狀況,他必能夠預視他與陳的事件曝光時,女兒必會受到傷害,他亦有可能因而失去自由一段時間未能照顧女兒。游官指馮不是因與陳的戀情而被判刑,但是他必須為自己選擇的行為承擔一切後果,馮的個人情況不構成減刑理由,不過考慮到他對社會的貢獻,酌情減刑3個月。

馮程淑儀離庭被記者追問時,只是微笑拒絕回應。(歐嘉樂攝)

本案原涉及2名被告,包括馮永業(55歲)及陳婉玉(62歲)。馮除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與陳亦面對貪污罪名,其中馮被控收受利益罪,而陳則被控提供利益罪,法官裁定二人涉及貪污的罪名均不成立。

處理航空政策涉及陳相關公司

控方案情指,馮在2003年至2006年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期間,曾參與政府多項重要及敏感的政府決策,包括處理班航權分配、直升機場擴展計劃、西九龍直升機場的減租等;而陳當時為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陳涉及的公司,亦有參與部份馮有份處理的申請。

控方指陳於2004年9月23日,透過名下公司簽署地產代理協議,欲購入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同月28日,馮向同一地產代理買下同一單位,原本買方的名字由陳改成馮,並由陳代表馮簽名,陳並開支票為馮支付51萬臨時訂金。

官不排除該利益是情侶之間事宜

法官早前裁決指,相信馮陳之間由2003年開展了情侶關係,馮亦常協助陳處理物業買賣,相信二人在處理雍景臺的交易時,二人已打得火熱,關係如同夫妻,沒有財政壓力的陳,或為感激馮協助處理其他物業買賣,並與馮分享利潤收益也非不可能。故認為雍景臺的交易行為會令人生疑,但認為款項也可能是純粹情侶間的事宜,認為存在疑點,故裁定二人行賄及收賄罪脫。

認為馮故意隱瞞交易

不過,法官認為馮在處理有關陳公司的公務時,已知道陳在相關公司是股東及董事,沒可能預見不到二人之間的交易明顯地構成利益衝突,而馮作為高級公務員,其行為必會動搖市民及國際對公務員的操守及對制度的信心,馮應知道其嚴重性,因此才隱瞞交易,在庭上說謊掩飾罪行,裁定他瀆職罪成。

雖然案件揭發馮永業與陳婉玉的婚外情,但作為妻子的馮程淑儀仍為丈夫求情,並讚他萬事以家人為先。(資料圖片)

對一個女人的愛而至前途盡毀

辯方求情時指,馮被定罪是一件不幸事件,他因為對一個女人的愛,而令自己的前途及聲譽盡毀,馮亦承認當時應與陳分手,那麼就不需要長時間隱瞞收款,辯方指「愛情好難解釋」,不過馮作為公務員的確沒有採取最適合的步驟。辯方亦強調馮在公務上的決定沒受涉案51萬元影響。

妻子馮程淑儀撰信求情

辯方另呈上37封求情信,雖然馮在案中揭露了他曾涉婚外情十多年,但其妻子馮程淑儀仍為他親撰求情信,更大讚馮一直以來萬事以家庭為先,對其家人愛護有加,又會照顧其年邁的母親,相信馮已上了沉痛的一課,求法庭可輕判,讓他們一家日後可重過新生。

其他為馮撰求情信的,亦不乏政府現任及前任高官,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警務處前處長李明逵、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等。

案件編號: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