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涉30年前非禮5初小女生 事主不明為何被摸 以為作業未做好
五名女子聲稱在近廿多年前仍讀初小的時候,遭小學教英文的老師性侵,包括隔著內褲摸大腿及臀部,有女生更是連續多次被非禮至升上小四。其中有事主曾向父母提及,母親亦有向學校反映,但經校方解釋過後並無追究事件。其中一人前年看到女運動員受「#metoo」激發,訴說出少年時受性侵的經歷,該5名女子,亦一起舉報數十年前疑曾侵犯她們的男老師。該男老師否認9項非禮罪名,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供稱,初被性侵時,不明為何老師要摸她,還在想:「是否作業未做好。」
被告麥龍兒(56歲)被控於1988年至1994年間,分別非禮5名女童X、Y、Z、A、B,而事發時各人就讀約小一至小三。
有女生由小一被性侵至升小四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X在1988至1990年期間讀小一或小二,被告曾教她英文,被告曾於課堂期間,三度藉故把X叫到教師桌,然後伸手入X校裙內,隔著內褲摸她大腿及臀部,其中一次更伸手進其內褲摸她的私處,被告亦以相同手法非禮當時就讀小一的Y及Z,被告不斷非禮Y直至她開始就讀小四。
在1990至1991年期間,被告再以類似手法非禮就讀小三的A,伸手入A的校裙內摸她的大腿及臀部;而在1993年至1994年間,當B轉校到涉案小學就讀後,被告在B就讀小一或小二時,再以相同手法摸B的大腿。
事主B母親曾向班主任投訴
B在案發同日向母親投訴,其母曾向班主任投訴事件,後來有學校老師向B的母親解釋事件,而她沒有進一步追究事件,有老師曾向X及A查問被告的事,因為事出突然及感到害怕,X只表示被告有可能非禮女同學,但A表示沒有。
2017年,X在新聞中得知有女運動員披露自己被教練性侵的事件,故首次向丈夫提及事件,X與家人商討後於去年2月9日,由社工陪同下報警。調查後,警方得以聯絡其餘3名事主Y、Z、A,而另一名事主B則在X輾轉找尋下,其聯絡方法終轉交至警方。五人均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
被告在校內受歡迎
事主X今在屏風後作供,她憶述當年遭被告藉詞講解習作,三度在小息時與她獨留在課室內,伸手進她的校裙內隔著內褲摸她大腿、臀部,其中一次曾伸手進她內褲摸她的私處,不過她事後感到害怕,且被告在學校受觀迎,擔心道出事實也沒人相信她,亦怕遭嘲笑,故未有將性侵事件告知任何人。X當時也不明白為何被告要摸她,又稱曾想過:「喺咪習作做得唔好?」X又表示,當時父母十分忙碌,亦沒特別問及她在學校的情況,故她沒有告知父母。
舉報為想向童年作個交代
X續指,她就讀小五時,有老師曾向她及另一女生A問及被告的為人,信不信被告曾非禮女學生,X當時指被告「幾好人」,但稱他有可能非禮女同學。後來X又從其姊姊口中得知,其同學的妹妹也曾投訴遭被告非禮。
事隔多年後,X在在結婚紀念日期間,看到有女運動員遭教練性侵的新聞,她決定鼓起勇氣,將事件告知丈夫,再告知其姊姊。X亦向婦女團體風雨蘭求助,最終認為不想被告再「搞」其他人,及「同自己細個有番個交代」,終決定報警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113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