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遊行】警高處向示威者射擊 民權觀察:恐增致命風險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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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遊行全日,警方在驅散人群時多次從高處射擊,民權觀察今日(1日)發簡報,指觀察到警方昨於政府總部一帶曾從高處向地面至少射擊45次,包括催淚彈、橡膠子彈等,民權觀察強調非致命武器致子彈不可射頭部及上身,警方做法罔顧示威者的人身安全,錯用非致命武器,增加其造成的致命風險。
民權觀察又指,警方曾在無實質威脅無警示情況下開槍,亦錯誤以橡膠子彈作人群驅散用途,組織強調橡膠彈只應用於制止即時及實質的暴力威脅。此外,有救護員一度被阻入太子站救人,急救服務延誤十多分鐘,民權觀察斥此舉違反《聯合國執法人員行為守則》,侵犯被捕人士接受醫療的權利。

民權觀察公布,昨日中午至9月1日清晨2時45分派出觀察員紀錄警員處理示威的手法,發現警方數個違規之處。

高處射擊違非致命武器使用指引

在傍晚五時許,警員在政總一個離地約28米高的露天位置,從高處向地面的示威者至少射擊45次,主要發射催淚彈,部份為橡膠子彈、布袋彈或海綿彈。民權觀察引國際上非致命武器的使用指引及武器供應商的安全指引,直指高處射擊的做法罔顧示威者的人身安全,大大增加使用不合法武力及其可造成的致命風險。

橡膠子彈並非用作驅散及控制人群

民權觀察提及,警方晚上八時許在軒尼詩道向銅鑼灣方向推進時,在示威者無衝擊警方、以及無警示之下,發射至少5發橡膠子彈、布袋彈或海綿彈。民權觀察斥警方沒有實質威脅下使用槍械射擊,屬過份武力,又引英國警察學院的指引,橡膠子彈等類型的槍械不應作為控制人群的工具,只應用於制止即時及實質的暴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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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阻救護入站施救 違《聯合國執法人員行為守則》

昨晚有警員進入太子站大舉搜捕,民權觀察於今日凌晨12時許,紀錄到有多名消防處救護員未能進入地鐵站內提供急救服務,警方延遲十多分鐘才讓救護員入站。民權觀察指出,警方不應因其行動需要阻礙救護員施救,其做法違反《聯合國執法人員行為守則》,以及侵犯市民及被捕人士的生命及接受醫療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