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荃灣助理指揮官籲警員勿用「曱甴」字眼 惹內部不滿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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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警民衝突不斷。據了解,荃灣區助理指揮官(行政)邵豐祺(Simon Southgate)向當區巡邏小隊、特遣隊和報案室發內部信,提醒他們不要用「曱甴」字眼稱呼示威者,又指在艱難時期,警隊要向公眾展示其高情商一面,無論對方行為如何粗魯,都不應該用粗言穢語。他指出,公眾如不滿會用盡方法投訴,但警員不應給對方有機會投訴;信中最後又寄語,大家會以操守恰當的前線為傲。據了解,警隊內部廣傳該郵件後,引起大部分人不滿。
寄語同事:以操守恰當的前線為傲
除了提醒警員在言談及或社交媒體中,不要用「曱甴」字眼,以展示警隊比示威者更好及專業,另外,邵豐祺在信件中提醒,近期收到一宗投訴,指相片中的警員在公眾場所沒有戴警帽,他提醒無論是視乎行動所需,都需要佩戴貝雷帽或警帽等。邵豐祺指,自己曾駐守軍裝巡邏小隊、報案室、特種部隊,並於信中最後寄語,大家會以操守恰當的前線為傲。
不過有知情人士表示,該封信在警隊內部通訊群組流傳後,大部分人員都是不滿,質疑是否要稱呼「暴徒」為「先生」、「小姐」等,形容邵豐祺言論被警隊內部輿論「圍剿」。
警察公共關係科曾認「曱甴」一詞不理想、不禮貌
翻查資料,除了前線用「曱甴」稱呼示威者外,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於本月4日,曾透過書面形容示威者「與蟑螂無異」。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曾在記者會上回應指,為確保警民之間的關係良好,雙方的互相尊重十分重要,「曱甴」一詞在與人溝通時並不是一個理想的字眼,令受眾感覺到不禮貌,並指明白過程中警民雙方疲累或壓力大,惟「相嗌唔好口」,希望大家在言語上減少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