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商人涉用一千元人民幣行賄 誘星展高級經理加快處理匯款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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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星展銀行一名職員提供1,000元人民幣賄款,以盡快處理一筆約4萬美元的銀行匯款,職員拒絕並向銀行管理層匯報事件。廉政公署明日(29日)將他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現年36歲的鐘小平(Zhong Xiaoping)、寶來商企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從事電單車配件貿易生意,在星展香港開立了一個公司戶口。現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8月15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星展銀行一名高級營業經理提供一筆1,000元人民幣的款項,作為盡快處理一筆存入寶來的星展香港銀行戶口約4萬美元匯款的誘因或報酬。該名星展香港高級營業經理拒絕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該銀行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
廉署早前接獲星展銀行轉介的貪污投訴。廉署人員昨(27日)於被告前往星展香港一間分行時,以涉嫌觸犯有關貪污罪行拘捕他。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