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堵截從尼日利亞非法進口電子垃圾 兩公司共被罰款2.5萬元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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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在香港國際機場堵截兩宗從尼日利亞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兩家入口商分別為「富通電子有限公司」和「千航國際貨運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並於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25,000元。

環保署於二月至三月期間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廢印刷電路板。(環保署提供)

今年二月至三月期間,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兩批報稱載有一般物品的空運貨物,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市值共約為二十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兩家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電子廢物,並屬化學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又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