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文敏:法例無賦予監警會主動調查權 遭覆核風險高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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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持續超過兩個月,民間一直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惟特首林鄭月娥至今堅持拒絕成立,只責成監警會組特別專責小組審視修例風波,近日擴闊調查涵蓋範圍,不設終結時間。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22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監警會屬法定機構,法例並沒有賦予監警會主動調查的權力,擔心即使最終完成報告,遭到司法覆核風險機會甚高。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在商台節目時表示,監警會屬法定機構,現有法例並沒有賦予監警會主動調查的權力,法定職能上僅負責管理、監察及覆檢警方的匯報的調查案件。(資料圖片)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早表示,監警會屬法定機構,現有法例並沒有賦予監警會主動調查的權力,法定職能上僅負責管理、監察及覆檢警方的匯報的調查案件。

其次,陳文敏舉例,若監警會主動調查近日的警民衝突,日後完成報告後,若有涉事人不滿意結果,並向監警會作出投訴,監警會就會陷入角色衝突的問題,「做完主控,又做法官。」陳指,擔心即使監警會最終完成調查報告,但日後遭到司法風險的機會甚高,認為政府應依照現行機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