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上葵涌官地疑被倒泥頭 原居民:平整斜坡減意外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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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大白田村路及上葵涌村路交界的一幅土地,近日大興土木,有市民發現泥頭車於上址傾倒泥頭,懷疑有人非法佔用或破壞官地。《香港01》記者實地走訪及翻查地政紀錄,發現上址是一幅私人土地,不過部分工地範圍或屬政府土地。有原居民代表表示,工程並非興建建築物,而是為了平整斜坡減少意外,政府多個部門視察後也沒表示有問題;被問到土地之後會否用作停車場,他沒直面否認:「都唔出奇。」

壓平鋪石屎 不排除做停車場

記者日前到現場視察,發現該地於傾倒泥頭後,已用挖泥機壓平,部分位置鋪上石屎,當時有挖泥機運作搬動泥頭。有人在遠處發現記者身影,即主動上前接近,自稱是上葵涌原居民代表羅健雲。記者表明身分後,羅健雲馬上滔滔不絕為工程解畫。

從記者航拍照片所見,工程範圍內一幅「L形」、近一百平方米的土地,疑屬政府土地。(香港01記者攝)
由政府網頁上的影像顯示,該幅私人土地範圍於去年仍種滿樹木,未被開發。(政府網頁圖片)

羅健雲指上址為一幅私人土地,由村內居民發展,由於上址本為斜坡易生危險,因此需要改善,「試過有車晚上行駛時跌入去!又試過有人匿藏於樹間打劫!」他指目前正進行平整土地以及鞏固工程,並非興建建築物,但被問到該地將來會否用作停車場,他就不置可否,「都唔出奇」。

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該幅私人土地連同附近兩幅土地,已於1964年由羅姓祖堂司理,以港幣3萬餘元售予一名姓汪男子,但工程範圍內一幅「L形」、近一百平方米的土地,則屬政府土地。

讀者上月初發現上址有人傾倒泥頭。(讀者提供)

「政府部門看過沒問題」

羅健雲不否認工地範圍或涉官地,「(但)很多政府部門睇過,都無話有問題」,又指有關範圍於工程完成後可以「種返樹」。他又認為工程有利於村,加上是私人土地,因此作為村代表亦不會多加干涉。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若工程涉及政府土地,要視乎於該處從事什麼活動,如無建築物,或非屬佔用政府土地,只屬違規破壞官地。通常一些村內破壞官地的行為,多為開路入村,以便起丁屋,但由今次工程情況所見,又看來不屬此例。

陳劍青:無建築未必屬佔用官地

地政總署資料顯示,若發現有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署方會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管制行動。任何佔用政府土地上的財產或構築物有可能會被拆除及移走,以停止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而佔用人可能會被檢控,最高監禁6個月,並處以罰款。另外,任何人不得採掘或移走未批租土地的泥土、草皮或石頭,違者可處罰款$250,000及監禁6個月。

有關土地除以挖泥機平整,部分位置更鋪上石屎。(香港01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