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受傷被告出院提堂 一人指遭警圓盾壓至臂骨骨折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修訂《逃犯條例》爭議不斷,過去的周日多區爆發衝突,尖沙咀警署外有示威者聚集,部分示威者向警署內投擲硬物,並以雜物堵路,期間有人懷疑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警方拘捕多人,大部分被告昨已提堂,兩名因傷入院的被告,告今(14日)出院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人透露被捕時被防暴警的圓盾壓至手骨骨折。兩人的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兩人獲准以5000元保釋。

被告莊嘉灝出庭時仍戴著手托。(馮家淇攝)

今日出庭的兩名被告:郭嘉輝,21歲,工程助理;及莊嘉灝,24歲,學生,兩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與其他不詳人士非法結集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郭嘉輝的代表律師指,郭任職工程助理一年,將於九月修讀工程學士課程,期望能成為工程師。

律師欲作投訴遭裁判官打斷

被告莊嘉灝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稱,莊升讀大學四年級,指其傷勢是在被警方完全制服下,遭圓盾壓傷,導致左前手臂骨折,上庭時仍需帶著手托。辯方說到中段遭裁判官吳蕙芳打斷:「法庭唔係畀你投訴,只有兩種情況下可以講,一係你申請還押警方看管,一係警方威迫利誘你作出招認。」

兩名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分別到天水圍警署及上水警署報到。此外,兩人亦需遵守宵禁令,每晚12時至翌日6時留在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KCCC21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