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集會】機管局入稟申請禁制令 限示威者須在指定區域集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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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訂修的爭議不斷,示威者周一及周二發起「警察還眼」行動並聚集在機場,令逾幾百航班取消。機管區昨(13日)昨傍晚緊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法庭昨亦在內庭內處理,機管局今早亦即「補飛」補交入稟文件。機管局今(14日)早透露已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根據機管局申請的文件,他們要求禁制阻礙機場的人士,進入離境大堂的指定位置,以及阻礙行車和行人通道。惟機管局非禁制所有示威,但需在入境大堂的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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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機場管理局,被告任何非法阻礙及干擾機場的人士。
入稟狀設下示威範圍
根據入稟狀的內容,除指定的地方外,機管局禁止被告參與在整個機場內的示威和抗議。而該指定的地方,只限於入境大堂的兩個區域(見圖:Plan II 黃色格仔),但示威和抗議需和平和合法。此外,被告亦被禁止進入離境大堂的部份位置(見圖:Plan III 紅色位置),除非是真正的旅客,或是以及獲得機管局和機場保安公司許可的人士。
此外,機管局亦禁制被告在機場內遊蕩,以及在機場或附近範圍阻礙行車和行人通道。機管局亦禁止被告作出妨礙局方和機場保安公司的職員執行上述職務。
昨晚內庭緊急處理
根據入稟狀的資料,這入稟文件是於今早(14日)才傳入法庭,文件所見,代表律師亦包括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本報記者昨晚(13日)曾見由余帶領律師團隊,在晚上約9時半抵達高等法院,並在內庭內作緊急申請,余與律師團隊至晚上約11時才全部離開,但未有透露庭內內容。機管局至今早正式宣布已取得法庭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14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