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5男女涉噴黑交通燈被控 2人仍留院1人被捕時傷肋骨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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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發起在過去的一進行「三罷」行動,有4男1女涉於荃灣噴黑交通燈被捕,5人被控毀事損壞、未能出示身分證等4罪,案件今(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2人仍在仁濟醫院留醫,出庭應訊的3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以待警方觀看錄影片段、進行指模鑑證、進行其他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3人均獲保釋。

4男1女涉嫌噴黑交通燈被控,其中3人在東區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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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被指在荃灣區毀壞交通燈

被告依次:劉佳妮(32歲)、陳祖澤(22歲)、黃榮津(26歲)、冼迪(22歲)及羅永恆(22歲),其中黃為大學生。控方今早表示劉及冼仍在仁濟醫院留醫,要求押後2人案件,但指因早上8時15分才收到有關本案的文件,法庭一度押後案件待控方就其餘3人案件索取指示。

控罪指,劉佳妮及陳祖澤於8月5日損壞位於楊屋道及聯仁街交界交通燈的綠燈,二人另各被控未能出示身分證;而黃榮津、冼迪及羅永恆則被控於同日大河道及沙咀道交界3個交通燈的綠燈。

一名被告被捕時肋骨受傷

裁判官終批准其餘3人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據了解,事發當日凌晨4時多,眾被告在荃灣噴黑交通燈,有警員目擊過程,當場拘捕眾人,而劉因被捕時肋骨受傷,仍在院留醫。

案件編號:ESCC18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