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權觀察籲警方勿出動水炮車 公開武力指引
反《逃犯條例》修例浪潮持續發酵,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民權觀察等組織今(6日)舉行記者會,批評警方「廣泛及無差別」以過份武力驅散示威者,其中大量及不必要使用催淚彈、從高位進行射擊,以及罔顧在場其他人士安危等情況尤為嚴重,要求港府盡快正視市民訴求,警方亦應停止武力升級。
團向警方提出十大建議,包括以克制防守方式處理遊行集會,嚴格遵從最低武力原則,避免出動水炮車,並公開武力指引。
組織認為,警方雖然有回復公共秩序的正當目的,但行動前必須顧及人權,警方亦應盡所能採取非暴力手法執行任務,逼不得已才可使用武力,並遵從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
港府有責任積極回應訴求
組織又指,港府是爭議中的始作俑者,有責任以積極態度回應訴求,為免警民衝突帶來嚴重人命傷亡,組織呼籲警方以克制方式處理遊行集會,包括以談判及調停等方式提供便利及保護;亦應避免用武,嚴格遵從最低武力原則,使用時亦應出於必要,合乎比例,亦需顧及有關武力對在場人士及社區影響等。
組織續認為,警方應以防守方式執行職務,亦不應進行突襲,並確保行動前,示威者清楚知悉相關警告。水炮車出動傳聞甚囂塵上,組織認為,警方不宜作相關安排,因公眾認識不多,警方亦未有公開相關使用指引、對人體傷害及授權程序等,加上水炮車被視為警方新武器,現階段使用只會激化示威者情緒。
王浩賢補充指,昨日警方以配備聲波炮的裝甲車巡邏,倘真正出動,恐怕會令衝突愈演愈烈,他亦憂慮稍後警方會以實彈壓眾,或造成人道災難。他又認為,政府花大量公帑為警方購買防護裝備,目的是保障其人身安全,避免使用不必要武力,倘要重開路面,警方大可以長盾組人牆推進,即使有示威者拋擲石塊等雜物,亦可以佈防抵擋,惟警察使用過份武力已成常態,「依家係跳咗級」,有違最低武力使用準則,「不符人權標準」。
王又指,警隊作為公僕,亦有責任就武器正確使用方法、催淚彈可致健康傷害及成分等作出交代。王浩賢另斥責警察高層默許及縱容速龍小隊和防暴警察濫暴,更遮擋編號和拒絕出示委任證,「(佢哋)話示威者戴口罩,但自己就做返一模一樣的事。」
觀察員背包中催淚彈
他又提到,民權觀察有觀察員昨晚曾到沙田警署外視察現場情況,惟其背包遭催淚彈擊中,彈殼更直插背包,觀察員的手臂則被煙霧輕微灼傷,暫未知會否追究。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于愷絹則表示,已向聯合國呈交報告,並已透過分會向多國施壓,要求停止向香港輸出相關武器和裝備,直至港府願設獨立調查委員會撤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