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反對周六旺角遊行只允集會 發起人將提出上訴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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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計劃本周六(3日)舉行「旺角再遊行」,惟警方對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但原本起步地點、晏架街足球場的集會,則獲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負責向警方申請的伍永德表示已諮詢法律意見,並將就有關決定將提出上訴,明日(2日)下午5時將舉行上訴會。
根據警方的回覆文件指,自6月起已有不同團體舉行11次遊行及/或遊行,另外上周末兩次未經批准的遊行,其間曾發生過有參與人士、記者及警員嚴重受傷、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暴力、縱火以及大範圍堵路事件。
文件亦指,除旺角區固有居住人口外,亦包括大量勞動人口及旅客,加上區內有不少舊式樓宇及易燃搭建物如排檔等,如發生暴力衝突事件,會嚴重影響市民及旅客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警方又表示,如區內出現大範圍堵路,會嚴重影響廣華醫院、附近消防局和救護站向市民提供緊急服務的能力,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構成嚴重影響。
而旺角遊行申請人伍永德認為,香港有集會自由,屬基本的人權保障,惟警方繼上周元朗、港島遊行後,第3次就遊行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質疑警方「毀滅」遊行集會自由。
雖然伍永德表示將提出上訴,但他對上訴結果「未有太大信心」,被問到上訴失敗將如何處理,他說會考慮會繼續集會,但未必會再主辦遊行。至於會否擔心,旺角的集會會重演7.27元朗有大批市民未離禁令繼續遊行的一幕,他聲稱港人有遊行集會自由,但擔心若再現警民衝突,警方施放的催淚煙會影響到旺角區的市民,更擔心有人因此暈倒甚至失救。
他又說,不擔心自己因為申請遊行而要負上法律責任,他質疑警方做法令無人再申請遊行或集會,變相失去遊行及集會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