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費遭濫收高出近五成至一倍 劏房戶不敢告業主寧流連街頭抖涼
撰文:李樂天
出版:更新: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在7月進行調查,發現劏房住戶被濫收水電費嚴重,收費較正常高五成至一倍。因此有劏房住戶為節省用電,炎夏時流連街頭,不回家中。65歲霞姐面對被濫收電費寧流連街頭都不敢告業主,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則質疑政府沒心幫助窮人。
65歲的霞姐居於深水埗鴨寮街的板間房。她輪候居屋已經6年,但公屋承諾三年等候期已過,政府卻至今仍未對她作出任何聯絡。
霞姐同時也飽受濫收電費所害,電費每度1.5元,比起平均的1.17元高出近三成。為應對龐大的電費開支,霞姐在炎炎夏日亦不留在家裡開風扇消暑,反寧願流連街頭以減少用電量。她說:「我很慳呀!每日只是1點到1點15分看新聞,沖廁所都是用洗菜水和洗衫水。」
當被問到有否對業主濫收電費作出投訴,她說:「我不敢告業主,因為我驚他會加我租。」
像霞姐的受害者大有人在,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政府完全沒有重視窮人。他認為制度有根本性問題,呼籲運房局對現承諾,成立跨部門委員會解決濫收水電費問題。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在7月期間進行調查,向劏房戶收集200份問卷。調查發現,受訪者每度電平均遭業主收取1.72元,較中電平均每度1.17元高出許多四成七。他們平均每月的電費為636元,遠超正常家庭在夏日的平費電費379元多付六成八。
另外,水費濫收問題亦同樣嚴重,劏房戶每期結算期需付882元水費,較正常家庭高出2.1倍。
調查也發現,劏房戶普遍對租務和水電收費認識不足,面對濫收情況時表示無助。
關注問題的民間團體認為,政府必須改革制度,如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處理舉報,重新審視租務條例,或重設水電津貼。他們又促請中電修例,及水務處修例,加重罰則,重設稅務管制,最後增加建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