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理為想考獲保險牌 遭監考員發珼找朋友代考 認罪後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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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經理為想考獲保險牌,把身份證交予一名在酒吧認識的朋友,要求對方代考資格試。惟監考員在其朋友第二次往代考時,發現他與分證照片樣貌有別,從而揭發事件。財務經理今(22日)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罪。裁判官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2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關俊豪,27歲,承認兩項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罪。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月初在酒吧認識姓楊的理髮師,雖然那次僅是二人首次見面,但被告已問楊可否代他應考保險業的資格試,楊拒絕但仍有被告交換了電話。兩人同月15日再見面,被告把身份證交予楊,並要求楊代考翌日的考試。楊翌日有代被告應考,並通過考試,他同日把身份證還給被告,卻沒有帶證書,被告之後再將身份證交予楊,要求他於同月18日再代考該試的另一份試卷。楊第二次「代考」時,遭監考員發現其樣貌與身份證不符,從而揭發事件。

楊被捕後稱,他代被告考試並沒有收取任何籌勞,只是為幫朋友。楊亦因這事而被控,他早前已認罪。

辯方求情道,被告3歲確診腦血管瘤及畸形血管增生,學業成績一直受此影響。被告為想供養自小照顧他的姨媽,聽從朋友意見往考保險牌照,他現已深感後悔,認為有負親人的期望,承諾不會再犯。辯方稱,其頭頸腫瘤變大,須立即做手術,案件不涉及金錢利益,望法庭處以緩刑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ESCC10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