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少爺」天台撒錢被控妨擾 認罪稱屬推廣活動 囚10日緩刑1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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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名「幣少爺」的青年去年12月在深水埗黃金商場對開的天台撒鈔票,吸引逾百人圍觀及拾錢,被指造成公眾地方及交通阻塞。他今(19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辯方求情指他只是配合公司的推廣活動,又說被告會幫助動物及購買捐贈飯券。裁判官認為不宜罰款,判囚10日,緩刑一年。

「幣少爺」黃鉦傑(中)承認派錢,求情時稱他會關注弱勢社群及動物。(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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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撒錢致交通受阻

被告黃鉦傑,25歲,報稱投資商人,承認於去年12月15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將兩部車輛停泊於福華街與桂林街交界或附近位置,攝錄他從上述位置作出金錢從天而降的言論,因而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遭受阻礙。

強調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失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月入約5萬,與母親及一胞姊同住,父母10年前離異。他稱被告只是配合公司的業務推廣活動,沒為意會導致阻塞,而事件只涉數分鐘,未有人受傷或有財物損失。

愛幫弱勢社群及動物

辯方續道,被告曾買飯券贈予有需要的社群,平日也有幫助動物。他形容其性格與案件不相符,此案是個別事件,被告感到後悔,望法庭處以罰款或緩刑。

裁判官梁少玲指,被告有一項不相類的案底,而此案不算嚴重。惟她指被告為推廣個人業務而干犯罪行,雖沒人受傷,但造成混亂,並不理想,其最大的減刑因素為及早認罪。她考慮到被告案底及案情,認為罰款並不合適,遂判監禁10日,緩刑一年。

曾拍片說:信不信天會降錢

案情指,當時為周六下午約2時半,有人在鬧市天台撒鈔,引起眾多途人拾錢。警方到場在天台檢取一個裝著百元鈔票的環保袋,惟涉案者已離去。

警方其後見被告於案發後一小時內上載了兩段影片。錄像顯示,被告出現於案發地點,從橙色的林寶堅尼跑車下車。他提及加密的虛擬貨幣File cash coin,又問:「有冇人相信錢會從天而降?」其後畫面接駁到扔錢的鏡頭。他於另一片段稱本港或再發生怪事,但否認有份撒錢。被告透露翌日會在北河街買飯券,警方遂派員前往拘捕,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WKCC25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