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婦便秘不適 醫生上門診症後突亡 死因庭揭醫生報告錯處多
七旬婦便秘多天腹部不適,電召香港急症中心要求送往養和醫院,中心稱可派醫生上門看診,惟醫生未察覺不妥,但醫生離開後2分鐘,老婦突停止呼吸,送院搶救後不治。死因庭今(16日)就老婦的死作研訊,庭上揭當日上門看診的醫生報告錯處甚多,連患者的英文名、性別、診症日期皆寫錯,裁判官不禁問:「究竟你係睇緊邊個?」又說:「做醫生要負責任㗎嘛。」
死者賴來香(終年75歲,下稱:賴)於2016年3月23日接受香港急症中心的外診服務,隨後失去反應,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晚上7時多不治。
賴有支氣管擴張問題
死者女兒江芝嫻供稱,母親是印尼華僑,70年代來港,案發時一家居於將軍澳;其母於2010年被診斷出類風濕關節炎,需坐輪椅及服藥,雖行動不便但精神不差。此外,賴還患有骨質疏鬆症,2014年亦因肺部有菌咳嗽,曾入院留醫。
其家庭醫生陳真光指,賴有支氣管擴張問題,2015年左腎腫漲致尿道發炎,翌年排出腎石。她在案發前2周見過賴,維生指數正常,但排泄不太順暢。
原想入養和求診
江指,案發時母親多日沒排便,感到肚痛,欲往養和醫院求診。由於政府救護車只會將病人送去公立醫院,她遂在網上查找其他救護車服務,並在上午致電香港急症中心查詢。下午1時,她再致電該中心召救護車,對方則謂可派醫生上門診治。江告知中心的醫生,其母用了家庭醫生給予的塞肛藥但無效,醫生回應便秘屬小事,只需打針及塞肛藥便可。
女兒稱醫生指母肛門出血
江續道,司徒敬豪醫生4時多上門,閱過病歷後開始檢查,當時賴仍可清醒說話。江指,醫生表示其母肛門出血時,她剛巧要行開接聽電話,不知道醫生其後做了什麼。約2分鐘後,她發現母親面色蒼白,雙眼合上。
醫生離開後兩分鐘後賴停了呼吸
她謂,醫生行出客廳,叫她問母親用什麼藥物。惟賴在房中沒有反應,而她當時只以為對方疲憊睡著了。醫生抄下江展示的藥物,並寫了自己新開的營養粉及另一藥。他又指,賴手腳冰冷及脫水,吩咐江開暖氣並沖營養粉。江稱,曾問他需否送院,對方答道晚上9時便能排便,若翌早不適可再找他或送院。惟醫生離去2分鐘左右,江用手探母親鼻息,驚覺沒有呼吸,隨即施人工呼吸及報警。賴最終於晚上7時多在將軍澳醫院急症室逝世。
報告指賴肛門未發現出血
當天上門診症的醫生司徒敬豪出庭作供,讀出2016年9月9日撰寫的醫療報告,內容指賴當時沒嘔吐、大便沒有出血、亦沒發燒,身體穩定,照肛門鏡時亦沒發現出血,最後診斷為便秘及無特定肚痛,並處方了4種口服藥予賴。
病人名及性別等多個錯處
他指就事件撰寫了3份醫療報告,惟他於2016年9月9日所撰寫的醫療報告錯處多多,包括拼錯病人的英文名、將病人性別誤寫為男性、將「No fever」寫為「No no fever」及寫錯上門診症日期等。他在2017年5月10日另撰醫療報告修正錯誤。
官問:你究竟睇緊邊個
裁判官質疑為何如此簡單的報告會有這麼多錯誤,不禁問:「究竟你係睇緊邊個?」又說:「叫你寫報告唔係叫你1、2秒寫好。」又指有關資料只需要簡單記述。
再被問及第3份醫療報告的修改內容時,司徒指因電腦顯示錯誤藥名,故要作出修改,裁判官不禁問:「你(寫完)唔會睇返嘅咩?個字都唔存在。」又說:「做醫生要負責任㗎嘛。」
醫生認部份處方藥物未記在報告
司徒承認當天除4種口服藥外,還處方甘油條予賴,及替她打止嘔針,惟裁判官質疑為何他沒在醫療報告內提及曾處方甘油條及止嘔藥,司徒初解釋指因甘油條非處方藥,裁判官直言:「即係你可以買到必理痛,咁睇醫生之後開俾你,醫生係唔會寫低?嗰啲唔算藥?自己買到就唔算藥?」司徒解釋,因為藥物分2次處方,但裁判官再質疑屬同一次診症,為何不寫在醫療報告,司徒無言以對。司徒亦承認另幫賴開9種她一直有服用的藥物,但因非針對這次診症,故也沒寫在醫療報告內。
案件編號:CCDI27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