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西九站地盤分判商前管工 涉向散工非法收逾4.3萬回佣候判
撰文:潘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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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建築工程公司前管工,與其他人士串謀從一名男子收受非法回佣共逾4.3萬元,使男子獲該公司僱用為高鐵西九龍總站地盤散工,以及持續受聘,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
被告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與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42歲被告莫銳祺是明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明泰)前管工,該公司主要業務是以分判商身份承接模板搭建工程。案情透露,明泰於2011年獲分判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南建築地盤的模板搭建工程。被告負責為該項工程招聘工人及監察他們在該地盤的表現。
先後涉收36次回佣
一名男子於同年9月經由其前同事介紹加入明泰,在被告監督下於該地盤任職散工,日薪為750元。該散工獲其前同事告知,他每個工作天須給予被告100元回佣。若拒絕給予回佣將不獲僱用,因此答應要求。由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期間,該散工先後36次把合共把43,350元現金回佣給予被告,以保留他在明泰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