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涉兩姦已婚女友案 辯方律師檢視女事主內褲 指絲毫未有損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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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水吧涉兩姦已婚女友案,今(10日)在高等法院審續,女事主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被告的代表大律師質疑,事主聲稱遭被告強姦前,被強行脫下衣服,但她的內衣褲卻絲毫無損。大律師更在庭上檢視事主當日所穿的內衣褲,並指以內褲的質料,若被強行脫下,會很易被扯破。

被告陳國禎在高等法院否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法禁錮罪。(資料圖片)

32歲的被告陳國禎否認2項強姦罪及非法禁錮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在旺角一單位內兩度強姦X,又將她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

辯方律師要求庭上檢視內褲

代表被告的外藉大律師彭彼得在庭上形容,事主當日所穿的內衣褲「性感」,並要求檢視。在法庭女書記拆開包裹衣物的膠袋後,大律師戴上手套,拿著衣物,庭上所見,該內褲只是一條普通的灰色女裝內褲。法官則建議陪審團,不要徒手拿起衣物檢視,惟最終未有陪審團拿取衣物檢視。

認為內褲質料應很易破損

大律師先後拿起事主的灰色胸圍和內褲,以及紅色上衣,指它們未有被扯破,質疑事主稱被強行脫下衣服的說法。辯方並指以事主內褲的質料,若被強行脫下,會很易破損。事主庭上解釋,是被告替她脫下衣服,又承認被告非強行脫下其衣物。

指事主與被告發展「姐弟戀」

而當法庭書記把事主的胸圍遞給事主時,她立即指不想看,要求書記取走。

辯方又質疑,事主和被告發展「姐弟戀」,但遭親戚非議而受到壓力。惟被告又有給她金錢,故事主仍和被告保持聯絡,並欺騙自己丈夫。事主否認,強調:「無呃我先生。」辯方直指事主懂「走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

律師又指,隨著兩人的女兒長大,事主不再需要被告,希望被告不要再出現,因此想令他坐牢8、9年。事主表示不想回答。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HCCC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