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監警會將一併檢視九龍區大遊行 梁定邦承諾公開報告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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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今日(7月7日)發起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抗議政府未有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以及回應其他示威者訴求。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上周宣布成立的專責委員會,雖然理論上只會檢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衝突,但如果西九龍大遊行有特別事件發生,亦會一併檢視,他亦承諾會公開最後報告。
他亦提到,會一併檢視包括《公安條例》在內的法律問題,而最終報告政府是否接納,由當局自行承擔政治責任。

▼多圖回顧逃犯條例六月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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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集逾百片段

梁定邦表示,監警會發現今次示威浪潮中,社交媒體的利用率很高,今次的報告會檢視其作用。他解釋,過往監警會都是逐宗審視投訴個案,但今次示威浪潮中,收到的個案太多,6月18日之前約收到四十多宗,但隨後愈來愈多。舉報警方的內容,由過份武力、不當搜身,到粗言穢語等都有,所以監警會決定改變傳統做法,由專責委員會處理。

他透露,目前已收集百多條片段,期望重組事件。由於監警會人手不多,所以已聘請公司協助處理這方面的工作。

原先監警會決定檢視涵蓋日期由6月9日起始,至7月2日為止。但梁定邦指出,昨日(6日)的屯門公園示威,以及今日的西九龍大遊行,如果有值得檢視的地方,也可以一併納入範圍。他指,雖然早前表示會在半年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但這只是一個暫定的分界線。梁定邦早前表示,未決定是否公開最終的報告,他今日在節目中指出,監警會目前已決定公開。

6.12金鐘衝突中,警方被指使用過分武力。圖為涉嫌圍毆未有衝擊動作的示威者。(網上圖片)

被問會否加入退休法官:「法官係好稀有資源」

社會另一個關注點,是監警會調查的公信力問題。被問到警方會將部分行動指引定為「機密」,而要求不公開,會否令整個調查形同虛設?梁定邦指,他們當然會檢視一些很微細的指引,但審視資料時會視乎這和衝突的關連性,決定是否公開,亦會判斷這和社會的期望是否相同,但監警會一般傾向從寬處理,盡可能公開。

另外被問到會否考慮在委員會內加入退休法官,增加調查公信力。梁定邦指出,曾考慮過相關建議,但認為委員會內現時已有3名大律師,包括他自己,他們都當過暫委法官,另外亦有律師會主席,已有足夠的法律知識處理;他又透露,如果委員會內已加入退休法官,但政府最終順應民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那政府就少一名法官人選:「法官係好稀有資源。」

至於社會廣泛關注,金鐘衝突中部分警員,如涉嫌使用過分武力的「速龍小隊」成員,制服上並無編號,無從追究。梁定邦提到,並非所有隊員都沒有編號,而警方編制中,亦會知道每個小隊中有哪些人,因此也有其他方法追查,但當然並非所有警員都追蹤到。他指,早前已去信警務處處長反映這個問題,期望作出改善。

有市民發起遊行往西九龍站,警方嚴陣戒備,監警會將一併檢視這次遊行。(資料圖片)

承認委員會權力有限 無權提供免責條款

梁定邦早前在記者會上表明,若提供的資料涉及犯法的部分,監警會便有義務向警務處提出。被問到會否令部分參與過示威的人,因為刑責的風險而拒絕透露資料,梁定邦強調,不想任何人承擔法律風險。他建議提供資料時,不要承認自己做過任何事,以「第三者」的身份提供資料,「大家都好做」。

被問到會否像獨立調查委員會般,為資料提供者設立免責安排,梁定邦強調,監警會並無這種條款,在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時需要宣誓,這和向監警會提供資料的性質不同。不過他指出,在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後,其實警方一樣可以按照這些「線索」去追查。

會一併檢視《公安條例》 接納與否「由政府承擔政治責任」

梁定邦亦指現行法例的問題也會是研究內容之一,因為現時《公安條例》自1967年後沒有大變動,與外國類似條例有一定分別。例如所謂「暴動」的定義,現時3人以上作出一些令人懼怕的行為已成「非法集結」,而當中有任何一個人作出擾亂安寧行為,已可構成「暴動」,整個集會的人都可能受牽連。他指出,英國的法例是將暴動介定為個人的責任,現實上也不可能全部人都直接參與暴動。這也會是監警會會研究的問題,因這牽涉警方執法依據。

至於提交報告後,警方有權不接納,交給特首後,特首也未必一定要作出決定。梁定邦指出,這並非監警會的職權範圍,「政府自己承擔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