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家族爭產 女兒揭亡兄與父關係差 指父曾要求脫父子關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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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的遺孀黃秀珍去世後,二人的嫡孫與女兒爭產,案件今午在高院續審,嫡孫作供接受姑姐律師盤問,指嫡孫的父親,即陳兆民的兒子陳一心與家人的關係都欠佳,陳兆民曾要求陳一心簽下聲明,脫離父子關係;而黃秀珍則拒絕出席陳一心的喪禮,又指陳一心非孝順的兒子,嫡孫全部否認。

被告陳美珠(左)與丈夫方桂生(右),方亦是前政務司陳方安生的五弟。(朱棨新攝)

原告陳禹嘉(下稱:原告)是陳兆民的嫡孫,被告陳美珠(下稱:被告)則是陳兆民及黃秀珍的女兒。原告父親陳一心是陳兆民與首任妻子的兒子,陳兆民在原配去世後,才娶黃秀珍為妻。原告稱持有黃的遺囑,當中委任原告為其遺產執行人,他現要求法庭確認,惟被告提出反對。

陳兆民開搪瓷廠起家

資料顯示,陳兆民16歲時在上海做學徒出身,之後在港開搪瓷工廠,亦在非洲多國設廠。他在兒子陳一心協助下,開拓電池和電線等業務。而陳一心曾出任東華三院總理。

指原告父拒留非洲發展

被告律師盤告原告時指,陳兆民曾要原告的父親陳一心留在非洲打理公司業務,但陳一心拒絕,反索取10萬美元,作為之前替父親工作的報酬。陳兆民便要求陳一心簽下聲明,脫離父子關係。

原告回應指,他的父親一直協助祖父陳兆民打理生意。辯方律師再指,陳一心非孝順的兒子,原告否認說法。

原告陳禹嘉指祖母黃秀珍因不想坐長途機才未出席其父的葬禮。(朱棨新攝)

陳兆民墓碑未寫黃的名字

辯方律師又指,陳兆民死後,陳一心未有在其墓碑上寫上黃秀珍的名字,卻有陳一心和原告的名字,此事令黃感不滿。原告庭上則指,他不諳中文,因此對墓碑的事不知情。

黃未有出席陳一心葬禮

辯方續指,陳一心和黃秀珍關係亦欠佳,並指陳一心於2003年去世後,於上海舉行喪禮,喪禮用佛教儀式,信奉天主教的黃秀珍未有出席。原告解釋是黃不想搭乘長途機,才未有出席。

黃成立信託價值逾1.8億元

對於原告指稱,被告曾和黃秀珍爭拗陳兆民的遺產分配,最終被告和家人於1978年達成協議,她可從陳兆民的遺產中分得約四份一。辯方律師盤問原告時反指,被告和黃從未就此事爭拗,她是按母親要求,才簽署協議,原告否認說。

此外,庭上亦透露黃生前曾成立一個信託,而該信託價值約2400萬美元(約1.8億港元)。

案件編號:HCAP 15、HCA 128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