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被奚落性能力不及情夫 辯稱失理智致殺妻也不知
貨車司機懷疑妻子有外遇,與妻攤牌時疑因妻子一句:「我點解要俾你搞,佢(即情夫)搞得我舒服啲。」涉嫌殺死妻子案續審,被告今早出庭自辯時稱,他早年因嚴重工傷,令性能力受損。當夜與妻爭執,妻子直指他性能力不及情夫,突覺失去男人所有尊嚴,心如刀割,腦海突然一片空白,至他恢復知覺時,妻子已死在他手中。
被告王豐(54歲) 供稱,他2000年曾因工嚴重受傷,不但要休假四個月,自此性能力也受影響。他指妻子王莉(54歲)自1986年來港後從未有工作,他當年買下新墟村住所和另一個物業,均在妻子要求下,當作為妻子的生日禮物,把物業業權轉給妻子所有。
被告:見妻手拖情夫感「天跌落嚟」
被告說,事發前約兩星期,他目睹妻子跟一位男士拖住手,妻子更是頭挨在其身,被告沒有上前大興問罪,只是感到「天都跌落嚟,想暈低」。其後兩星期,他都難以入睡,得姑媽勸告應作好心理準備離婚,姑媽並介紹律師給他,但他承認自己不希望離婚,想透過子女勸妻子回到來,因此聘用了私家偵探,希望拍到妻子外遇的照片先來說服子女。
事發前三天,私家偵探蔣志輝拍到情夫王穎到機場接妻子的照片,他將照片傳給兒子,又說服私家偵探追查情夫,望能向妻子證實該男人是花花公子,亦有叫女兒跟男友等人回家吃飯,望眾人能合力將妻子拉回家庭。
邀妻飲早茶被妻「批踭」
被告承認妻子半年來都背對住他而睡,事發當日清晨約6時,他從後抱住妻子,想邀請她一同外出飲茶,不料卻妻子邀烈反抗,促他放手,明言沒心情陪他,不會再讓他「掂」,更出手踭擊中其下腹位置。被告說,當時痛得要離開床邊,他站在床尾看住妻子,腦海卻記回妻子跟男人拖手的畫面,剎時傷心得哭出來,不住跟妻子「攤牌」,直斥她過份,早知她另有外遇,她卻反而拿血汗錢跟男人風流快活。
被妻指性無能覺男人尊嚴盡失
不料,妻子卻回應說:「你知咪知囉,你知仲好。」更說:「佢搞得我好舒服,你同佢根本無辦法比。」反指他反應誇張。被告直言,當下好痛心。「男人的自尊都無哂。」被告說。二人本來商討離婚,他只要求取回新墟村居所,但妻子卻反叫他要搬出,不然就要交租,沒有理由讓他白住。
被告稱,本來轉身離開至廚房喝水,手失去自控地震抖,他再回到睡房,妻子卻仍然咬住話題不放,並對他說:「你呢個人都幾自私,你搞我唔掂,佢幫你代勞,你仲阿吱阿左。」妻子更罵他不似一個男人。
腦海一片空白 醒來時手捏住妻子
被稱說當時「心好痛,好似有把刀係個心度」,剎時感到頭痛,似有人抓住其後腦般,他將櫃上的東西扔向她。他聲稱當時已腦海空白,失去感覺,醒覺過來才發現自己用手捏住妻子,對方整臉都是血,他曾經嘗試以毛巾拭去血,亦試圖叫醒對方,其後驚覺妻子已返魂乏術。
錯手殺過妻子後,他知道自己犯下大錯,打算自首,但打算先處理好歸還客人圖章等公司物品,清找信用卡欠數、辦好車輛業權轉移手續以方便兒子繼承等事宜,才最終在律師陪同下到元朗警署自首。
被告指妻子故意踩低他令他失控
控方下午盤問被告,質疑被告案發前一晚已跟死者就外遇一事對質,被告否認,堅持前一晚只商討過跟子女共膳,沒提過外遇一事。被告又承認,平日放在睡房的喇叭箱、花瓶、手錶盒等物品,案發後散落地上,該些物品平日都是放置在床尾櫃上的。控方指現場發現煮食煲、斧頭柄,被告否認該些物品平日放在櫃上,但他已經不記得為何該些物品會在現場。
控方指死者頸部有毛巾圍住、又有喇叭電線纏住,質疑是被告故意導致她窒息死亡,被告否認刻意導致她窒息,強調只是用毛巾拭去血液,亦不記得喇叭電線來處。
被告供稱從未如此激怒,之前偶會扔擲物品,但只是如將書本擲在桌上的程度。他指妻子說了許多令他憤怒的話,認為妻子故意踩低他、觸怒他,令他情緒失控。
報稱為貨車司機的被告,否認2014年9月12日在屯門新墟村家中殺害妻子王莉。被告的兒子王熖鵬跟一眾親友到庭旁聽,王豐作供過程間不住哭泣,說畢殺過愛妻後更首度要求休息,轉身入過犯人欄後隨即嚎哭。
案件周三續審。
案件編號:HCCC24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