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衝擊】林鄭:政府全面配合監警會 民權組織促獨立調查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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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爭議不斷升溫,自6月9日開始至今已發生多場大型示威衝突。監警會今日(2日)宣布,將檢視多場大型公眾活動情況,於半年內向特首提交報告及改善建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稱將全力支持有關審視工作,並承諾政府將會全面配合監警會。警務處今晚近8時半也發表聲明,稱會支持及配合監警會履行其法定職能,鼓勵前線警務人員和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提供相關的經歷和資料。
惟有民權組織指,監警會受職權所限、缺乏調查權力,實際上無足夠公信力及能力檢討清場情況,重申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視情況。
監警會今日(2日)宣布,將檢視6月9日起連串大型公眾活動情況,將由秘書處向三個專責委員會提交中期報告,再由監警會最終審閱,將於半年內向特首提交報告及改善建議。特首林鄭月娥在下午5時45分發表聲明,歡迎監警會的決定。
林鄭月娥表示,將全力支持有關審視工作,並承諾政府將會全面配合監警會,亦會確保給予監警會秘書處有充足資源進行相關工作。她又稱,有關工作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所以已要求監警會考慮在六個月內提交報告以及相關建議,並在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公開報告。
▼7.1衝擊立法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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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觀察:監警會無權傳召證人
但監察民權組織「民權觀察」就指,監警會受職權所限、缺乏調查權力,無權力傳召任何人作證,更無法為證人提供法律保障;警員或示威者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也未必願意向監警會作供或提供全面的資料。
民權觀察更指,監警會委員會被建制派人士壟斷,加上部分監警會委員在過去沒有人權工作背景或相關的專業訓練,實際上無足夠公信力及能力檢討6月9日至7月2日的清場行動。組織建議,政府應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一個有公信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才可真正檢討事件,並停止現時警民關係日趨惡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