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勳2019】鉛水事件被轟「難辭其咎」 房署署長應耀康獲金紫荊
政府今(7月1日)刊登憲報公布今年的授勳名單,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管治下的399名獲授勳名單,不少得主遭受質疑。繼去年「鉛水風波」主角之一的前水務署署長林天星獲頒銀紫荊星章,同為涉事官員的房屋署署長應耀康,今年則獲頒授金紫荊星章,政府讚揚他「一直秉持誠信,克盡厥職。」但諷刺的是,他曾被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點名狠批,指責他未有保存七次跨部門會議記錄,在鉛水事件上「未有盡職、難辭其咎」。
而另一位爭議人物,是獲頒授銀紫荊星章前路政署署長鍾錦華,他曾處理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防波堤疑被海浪沖散,及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造假醜聞,一度傳出他遭問責提早退休。
鉛水事件被轟「未有盡職」 政府竟讚「克盡厥職」
今年公務員薪酬調整後,每月穩袋逾30萬元的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應耀康,獲頒授金紫荊星章。政府讚揚他任公職35年,在公共財政、促進競爭及房屋等工作範疇,貢獻尤多。政府又指,應在任期間一直「秉持誠信,克盡厥職」,展現出色的行政才能和領導力,在政府內外深受敬重。
惟諷刺的是,應耀康為2015年「鉛水風波」的高官之一,當時多條公共屋邨被揭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爆發之初,應耀康被問及承建商名稱時,竟以「怕讀錯」為由拒絕透露,其後再企圖解畫是「記性唔好」,被指有刻意隱瞞之嫌,引起社會譁然,最終要即晚發新聞稿致歉。
上司為鉛水親身致歉 應耀康僅「代同事致歉」
翌年,政府就「鉛水風波」調查召開記者會,屬問責官員、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運房局局長張炳良以部門首長身份「致歉」,但屬公務員體系的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及時任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則代部門表示謙意。當時應耀康用字為「我代同事致歉。」有別於陳茂波的「我衷心致歉。」令外界感到應耀康是「迴避」作為署長以至個人的負任。
前年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的「公屋單位的維修保養和與安全有關的改善工作」報告書,狠批房屋署在處理公屋鉛水問題時,有部分無法解釋的舉措,包括未保存首7次的跨部門會議記錄,亦漏報兩個不合格的驗水樣本。委員會更以嚴厲措詞,點名炮轟應耀康「未克盡厥職」,並用上「極度遺憾」、「難辭其咎」等字眼。但如今,應耀康竟被林鄭政府讚揚「一直秉持誠信,克盡厥職」,獲頒金紫荊殊榮。
李國寶曾怒轟:第一個炒佢
應耀康於1983年加入政務職系,先後出任多個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包括前教育署、前庫務局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幕還有2003年,他擔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期間,到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開會討論問責高官改組屬下職位,被多名議員要求政府未提交全盤資料前,撤回六份新開職位文件。
當時應耀康未察覺錄音系統未「熄咪」,便向同僚訴苦批評議員做法「離譜」,浪費官員時間,更稱要向時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申訴。其言論就被時任金融界立法會議員、東亞銀行李國寶公開批評「arrogant(傲慢自大)」、「不負責任」,更揚言若應耀康是東亞員工,會第一個炒掉他。
然而,外界批評似乎未對他的仕途造成影響,他於2007年以不足50歲之齡,晉升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D8),即公務員最高級職位,其後調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多年來協助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制訂財政預算案。
至2011年,他為照顧癌的太太申請休假,其後輾轉出任運房局常秘兼任房署署長。2016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訪港,到觀塘安達邨視察公共租住屋邨,正是由應耀康向張介紹本港房屋政策等。
涉高鐵、港珠澳工程問題 前路政署署長鍾錦華獲銀紫荊
此外,前路政署署長鍾錦華獲頒銀紫荊星章。政府讚揚他專業能幹,任職期間督導多項主要道路工程計劃及鐵路項目的規劃、設計和推行工作。政府更強調,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橋項目在2018年、鍾榮休前啟用。
鍾錦華於1985年8月加入政府任職助理工程師,至2001年晉升為總工程師,2009年8月升為政府工程師,2014年2月出任渠務署署長,並於2015起出任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翌年8月出任路政署署長。
然而,他在擔任路政署署長期間,就發生多宗工程醜聞,其中港珠澳大橋東西人工島島頭防波堤疑被海浪沖散,當時鍾錦華就向記者解畫,指防波堤設計科學、合理、安全,沒有出現被沖散情況,著公眾放心。
作為問責官員的鍾錦華,亦被捲入沙中線紅磡站工程造假事件,一度傳出他被問責要提早退休,但他稱已就退休一事提前通知。去年8月多個政府部門召開記者會,向公眾交待紅磡站月台層板及連續牆工程施工未有按照圖則,螺絲帽數目較原先少2,000個。當時鍾錦華直斥:「對港鐵負責沙中線的管理層失去信心。」
然而,在聆訊期間,鍾錦華避談路政署署長要職在事件中的責任,即使被多次追問政府與顧問公司關係時,他竟指細節要問前下屬的鐵路拓展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