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 基層月繳千元捱貴電 社協調查:收貴近倍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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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住屋問題嚴峻,21萬人居於劏房。社協一項調查顯示,業主濫收水電費成常態,受訪住户每度電中位數達1.6元、每度水中位數則達15元,均遠超官方定價,甚至近倍;有住户月繳逾千元電費,亦有劏房租户被迫捱貴電,惟因其租約上標明電費另行收費,向地產代理查詢理論亦不得要領,為節省開支,炎夏時唯有流連街頭,節省用電。
社協認為,電力公司及政府部門愛理不理,令業主濫定價日益嚴重,要求港府將濫收費刑事化,另應研究新增電價收費模式,及將電費津貼恆常化。

社區組織協會於今年1月至3月期間,成功訪問222户油尖旺劏房户,結果顯示,劏房戶的租金中位數為4200元,有12.6%住户月租逾6000元。

電費方面,受訪者每度電中位數達1.6元,最高更達2元一度電,對照中電價每度電約0.9元,超出近倍。水費方面,受訪劏房住户每立平米水中位數則為15元,對照水務署水費定價,現時首12立方米的用水量,毋須收費,隨後則按累進制每立方米收取約4至9元,劏房水費收費已遠超官方上限1/3。

有劏房戶每月租金連水電費逾萬元

調查發現,有住户最高電費達1000元,超過3成受訪者水電費開支佔租金逾1成,1成水電費每月開支逾700元,更有劏房户需繳付租金連水電費逾萬元。

住70呎劏房 租金連水電費索價4千多元

長期病患者張女士現時獨居於70呎劏房,月租約3700元,算是區內較平價單位,不過水電費於租約列明為每度電收費1.7元,較官方定價貴7成;她曾就此向地產代理查詢:「佢話成幢大廈都係收咁費,咁我都無可奈何」

張女士她現時領取綜援,月入6千多元,惟每月租金連水電費可高達4千多元,大嘆開支壓力迫人。

張女士獨居劏房,其水電費不按官方定價收費,租約註明每度電收取1.7元,遠較中電定價約0.9元,高出近倍。(陳淑霞攝)

電費貴,天氣炎熱時她只好流連政府合署乘涼,歎免費冷氣,「坐6、7個鐘先敢返屋企」,亦寧願夜歸,盡量壓縮開燈時間,「可以慳返好多電費」。生活足襟見肘,她日常靠社福團體派飯接濟,她不諱言,倘能按官方價收費,「慳多二百蚊,最起碼可以買啲肉食吓。」

張女士所住劏房,由業主安裝電錶,計算各用户電量,總掣則設於地下。(陳淑霞攝)

安裝獨立電錶後 每月電費由1600元降至不足500元

鄒先生曾是水電費「海鮮價」受害家庭之一。他一家5口居於百多呎的板間房,月租6千多元,以往每兩個月電費動輒達1600元,半年前經社工協助下,成功向中電申請安裝獨立電錶。他現時繳付的電費終回復正常水位,每兩個月僅交不足500元,他直言生活大為改善。

社協建議港府加強監察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認為,不少劏房戶出現被濫收水電費情況,但基於求助無門、憂慮被迫遷,結果敢怒不敢言,他又認為,現時《電力條例》未有就濫收水電費情況刑事化,結果導致業主或地產代理有恃無恐,「繼續獅子開大口」,他認為港府應加強監察,另應與電力公司探討專供劏房組別的電價收費模式,脱離既有的累進制計法,改為逐個單位計算,以減輕劏房户電費開支,並將電費津貼恆常化,及簡化安裝獨立電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