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圍角邨倫常案】夫婦曾求助社署及明愛 社工:老夫少妻難輔導

撰文:鄧栢良 蔡正邦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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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圍角邨倫常案】「男友」路祭悔與死者吵架:點解要同佢嘈?

石圍角邨石桃樓昨日(31日)發生倫常慘案,死者曾就家庭問題,向社署及區內的明愛荃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據悉,社工最少跟有關家庭見面兩次,惜仍無法阻悲劇發生。今日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有活動舉行,《香港01》記者遂向有關職員查詢,該中心一名葉姓社工表示,中心確實接獲肇事家庭的求助,惟負責跟進的同事正在休假,並無任何資訊可以透露,一切要等待社署回覆。但該社工承認,區內中港兩地婚姻及老夫少妻的現象普遍,不時會有老夫少妻因婚姻問題,主動尋求社工協助。

葉先生稱,儘管有人願意主動向社工求助,但事實上大部分老夫少妻即使婚姻出現問題,都不願意找社工幫助,主要原因是老夫少妻大多為中港兩地婚姻,新移民來港團聚的女方,來港日子較短,對香港認識不深,往往不知向哪個政府機構求助;而男方通常礙於面子問題,絕少向外提及家事,更遑論向陌生人求助。

石圍角邨倫常案,揭示區內老夫少妻問題普遍。(資料圖片)

輔導一般分三階段調解

他補充,老夫少妻婚姻常見的問題是年長的男士因退休後,長期賦閒在家,與妻子共處時間長,磨擦也因而增加;另外,不少年長的丈夫自信下降,擔心年輕的妻子在外結識男子,經常疑心重重,給予妻子壓力,也會影響夫妻關係。

葉指,通常接到求助個案,第一階段都會嘗試為夫妻二人調解,探討雙方的需要和問題;第二階段會作輔導及提供具體解決方法;如二人的問題無法解決,第三階段則會情緒調和,協助求助人接受離婚的決定,惟具體的安排亦要視乎個案的需要。

然而,葉認為,老夫少妻通常很少出雙入對,很難發現到他們的婚姻出現問題,而且二人又未必會一同接受輔導,故處理老夫少妻的婚姻問題比想像中困難。

2014年求助社署後再往明愛 拒參加支援小組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據初步了解,涉事夫婦在 2014年曾因婚姻關係問題接受社署服務,個案經社工輔導及在夫婦決定維繫婚姻後結束。夫婦其後再就婚姻關係、離婚法律程序、住屋及經濟問題向明愛荃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其後,女事主婉拒參加支援小組,並表示沒有其他福利需要,不需要中心進一步跟進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