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兇殺案】中年漢劏房用刀插死醉酒同鄉 誤殺罪成入獄5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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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分裂的中年漢在友人的劏房打牌耍樂,其後疑醉酒與退休的惠東同鄉生糾紛,並以刀插對方的胸、腹,同鄉送院後宣告不治。中年漢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大比數裁定中年漢謀殺罪脫,但誤殺罪名成立。辯方今(24日)謂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長期受困擾,法官認為他因死者挑釁而動手,最終判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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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5歲的被告李秀君,原被控於2016年12月13日,在香港謀殺林就固(59歲,下稱:林)。4男3女陪團審上月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
被告長期受精神病困擾
辯方求情指,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長期遭受精神病困擾,並曾求醫,有服藥及定期覆診。他又道,上次求情時形容被告一無所有,現修正指被告只剩下自由,望法庭輕判。
若林沒折返或可避免悲劇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於內地出生,約20歲時開始有精神問題。他1979年偷渡來港,數年後因幻聽入住青山醫院,1997年又因情緒問題入葵涌醫院。她接納被告案發前一直無視林,認為若林沒有折返便可避免悲劇,惟林入房後又掏出酒瓶稱要「扑」對方。她指被告對到場警員承認動手,可見他準備負上殺人的後果。法官形容此案不尋常,指被告最初並沒作侵略性舉動,角色相對被動,最終判監5年。
覺林欲以酒瓶扑頭
被告曾警誡會面中表示,1979年來港認識林,當日早上10時多,林帶同一瓶三鞭大補酒去另一單位賭錢。晚上7時前,林因輸錢而向他發洩,欲以酒瓶「扑頭」,在場的親戚加以攔阻。被告稱,當時雖心中不快,但只叫對方不要動手。7時多親戚散去,林攜酒瓶去被告劏房「踢門」叫罵,再次舉樽施襲。被告捉住對方的手,取刀插對方4下後,心知對方會死去,遂去洗刀洗手,並返回屋內吃飯,待警方到場。
案件編號:HCCC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