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消防處:曾與警方研直升機送傷病者 技術限制未實行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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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未息,上周五(21日)示威者再發起不合作運動,大批人士包圍警察總部約16小時,期間警方召喚救護車將不適的職員送院,惟道路受阻及警方鎖著大門,救護員需花費約2小時才能接觸傷病者並送院。
消防處指,當晚曾與警方研究以直升機將傷病者送院,但因技術及行動安排等限制,故未能實行。處方又指,警方曾建議救護車可經軒尼詩道前往警察總部,避免遇上阻塞。
消防處今日(23日)下午回覆《香港01》指,當晚曾與警方探討,利用直升機在警察總部的天台,將緊急傷病者送往醫院治理的可行性。不過,經硏究後認為存在技術及行動安排等限制,不適宜讓直升機降落作運送傷病者用途。
此外,警方亦曾建議救護車可經軒尼詩道前往警察總部,避免遇上阻塞。消防處便通知前線救護車,可考慮經軒尼詩道前往現場。
消防處共調派5輛救援車 首輛10時01分到場
消防處早前回覆指,21日晚上9時43分,接到警察總部緊急救護服務召喚,先後調派5輛救護車前往現場,其中兩輛於10時01分到場,接觸傷病者時間分別為11時54分及翌日零時40分;另外三輛救護車屬其後被派往增援車輛,分別於10時36分、翌日零時14分及22分到場,並分別於11時51分及翌日零時35分接觸傷病者。
該5輛救護車合共將15名傷病者,分送瑪麗醫院及律敦治醫院。當救護車抵達醫院後,救護員將15名傷病者交予院方,並沒有傷病者中途離開救護車。至於傷病者有否登記入院,消防處指要向醫管局查詢。
醫院管理局早前亦表示,就港島區的大型群眾活動,由21日中午12時至22日上午11時,有9女3男、共12人曾被送往瑪麗醫院及律敦治醫院,年齡介乎27至68歲。所有人已經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