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經理轉客到星展借款 借10萬收2萬 串謀訛騙罪成囚10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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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銀行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隱暪銀行其7名貸款客戶,其實是由經財務中介公司轉介,誘使星展批出逾147萬元貸款,並向他發放5萬多元佣金,男顧問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被囚14個月。同案的財務公司前經理,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今(1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被告與銀行顧問合謀,藉而讓財務公司收取高昂的服務費。
收服務費之爭取較佳息率
案情指,被告吳紹倫為財務公司的高級理財分析員,負責安排貸款人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一名貸款人接獲吳的財務公司電話後,於2015年10月26日到財務公司交文件申請貸款,而吳則告訴貸款人財務公司會收取20%服務費,以助他爭取較佳息率。
借款10萬抽兩萬服務費
吳及後通知貸款人安排了星展銀行處理其貸款申請,又提醒貸款人不要向星展提及由財務公司轉介,惟星展銀行事實上禁止顧問接受透過電話促銷及財務中介轉介的個案,貸款人終借款107,000元,而財務公司事後獲21,400元服務費。同案另一被告葉建明則在事件中獲3,424元佣金。
案件編號:DCCC7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