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鄺俊宇批速龍小隊隱藏警員號碼 李家超:制服無位

撰文:黃偉倫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日(19日)舉行大會,緊急質詢上周三(12日)警方使用催淚彈、布袋彈驅散示威者的爭議,有議員關注到警方速龍小隊的制服上並沒有警員編號。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故意隱藏警員號碼,令市民難以投訴警察濫權;又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問責落台。
李家超回應稱,速龍小隊的工作服只為行動而設計,無位置展示警員編號。不過《香港01》翻看2016年反釋法遊行時的相片,清晰可見當時的速龍小隊制服設有肩章,清晰顯示警員編號。

李家超表示,所有警員身上的服裝有規定的,由警務處按實際需及工作單位配發。(羅君豪攝)
+21

民主黨議員鄺俊宇在會上炮轟警員「打人打上癮」,多次詢問李家超是否下台,但李未有正面回應。鄺俊宇又指,速龍小隊執勤時沒有委任證,制服上亦沒有警員編號等「記認」,問李會否披露6月12日工作的警員資料,以及日後警員制服會否顯示警員編號。

李家超表示,所有警員身上的服裝有規定的,由警務處按實際需及工作單位配發。他又稱,投訴警察課有辦法查出當日警員是否符合要求,強調已成立特別隊伍優先處理投訴。

鄺俊宇怒斥,警員「打人打上癮」多次詢問李家超是否下台,但李未有正面回應。(羅君豪攝)

警員身份無識別 林卓廷:可否隔住電腦MON,聞下佢咩味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對李家超的回應感不滿,表示在記協提交的投訴中,包括有警員拿警棍追打記者、及被警員侮辱等情況,有理由相信當時警方清楚知道記者身份,仍使用不必要的武力及威嚇。他形容,警察全副武裝,卻沒有委任證及警員號碼,斥李家超是否可「隔住電腦MON,聞下佢咩味」。他更質疑,警察是否故意隱藏警員號碼。

李家超稱投訴警察課收到34宗投訴,另外記協提交27宗投訴。他續指,警方已成立專責小隊調查,希望調查可盡快公平、公正完成。監警會代表亦表示,會找出當日工作的警方,調查亦會有監警會人員出席,確保公平、公正。

李續指,每一宗投訴,警方會全面審視證據,確保調查中可找出警方需要的證據。

林卓廷質疑,警察是否故意隱藏警員號碼。(羅君豪攝)

速龍制服無位顯示編號 李家超:資料由警務處提供

曾任監警會委員的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指,警員需顯示警員編號,但清場當日速龍小隊穿上無編號的制服,戴上面罩後「只係一嚿黑色嘅嘢」,市民無法得知其身份。

公民黨議員郭榮鏗亦提出規程問題,指相關資料非常重要,提議應休會讓局長準備相關資料。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稱,並非規程問題,將郭的建議拋予李家超回應,李僅指:「速龍小隊佢哋嘅服飾,我手頭上無呢個資料」,又指應由警方事後提供。

譚文豪又指,有警員不願出示委任證,批評:「影住個樣就可以投訴?你係劉德華嚟㗎?我又唔知你個名。」(羅君豪攝)

公民黨譚議員譚文豪亦指責李家超是「最垃圾嘅局長」,若有人要求其收回言論,他只會「暫緩」該言論,因為現時「暫緩」已等同「撤回」。

他又指,有警員不願出示委任證,批評:「影住個樣就可以投訴?你係劉德華嚟㗎?我又唔知你個名」。他要求當局澄請警員出示委任證,及在制服上顯示警員編號的規定。

李家超稱,警方表示其速龍小隊的特別工作服只為行動而設計,無位置展示警員編號。他強調,這些資料由警方提供。他又指,希望大家理解警方或未能按實際情況出示委任證,若「可以出示但未能出示」,會再按警察通例處理上述情況。

翻看2016年反釋法遊行的相片,當時的速龍小隊制服印有臂章,清晰顯示警員編號。(資料圖片)

雖然李家超強調,速龍小隊的工作服只為行動而設計,不過翻看2016年反釋法遊行時的相片,清晰見到當時的速龍小隊,制服肩膀上印有警員編號。《香港01》上周曾向警方查詢有關速龍小隊制服未有顯示警員編號的問題,惟至今未獲回覆。

▼圖文回顧六月政治風暴▼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