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敵美腿吸引 扶手電梯近觀細看 佛教傳教士認游蕩候判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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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佛教傳教士聲稱難敵女大學生的美腿,禁不住用拿出手機,並開動閃光功能,卻被女生發現。傳教士今早在東區法院,承一項遊蕩罪,裁判官指被告行為令事主感到侮辱,但不會因被告的宗教信仰而加重刑罰,把被告還柙,並把案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
被告謝樹葳,台灣人,報稱佛教傳教士。他承認今年5月21日下午在西營盤港鐵站乘扶手電梯時令一名22歲女大學生感到不案。
控方案情指,事主當日乘扶手電梯時,感到有物體碰觸她的左大腿,她轉身回望,看見被告手持電話,當時手機的閃光燈仍開着,事主懷疑被告偷拍其裙底照,即大驚呼救。被告當場被捕,他被捕向警員說:「小姐大腿好吸引,想好好看她的大腿。」
被告感後悔:傳教士需備高道德觀念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大學程度,於佛教機構任職,前年得工作簽證到港工作,月入5000港元,簽證明年屆滿。被告對他所犯罪行感後悔,特別是他的傳教士工作,需有很高的道德觀念。他對自己犯案也感到羞恥,更可能因而失去工作,成了他職業生涯上的一個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