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社運人士12年前赴醫院驗傷 警疑按求診資料上門拘捕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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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疑憑只用於醫療用途的公立醫院求醫紀錄拘捕示威者,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病人私隱外洩,原來類似事件,過往也可能發生。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天水圍團隊成員區國權稱,2007年參與示威後,曾到公立醫院求醫,及後被警方登門拘捕,並指當時執法警員稱因為他曾到醫院而上門拘捕,估計當時警方已有權查閱病人資料。
他指,理解警方在重大災難及涉及黑社會等重大事件中有需要查閱病人資料,但不認同示威者資料亦應被取閱,促醫管局完善警方查閱病人資料的機制。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於6月12日前往金鐘立法會、政總抗議,下午三時後示威者開始衝破防線,及後警方發射催淚彈、布袋彈及催淚水劑,情況混亂。(林若勤攝)

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一事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大批反對修例的示威者上周三(12日)在金鐘包圍立法會抗議時,遭警方約150粒催淚彈及多粒布袋彈清場受傷。事後有到公立醫院求醫的示威者被警方拘捕。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昨(17日)透露,收到多間醫院醫護舉報,疑醫管局洩露傷者個人資料,又指公院電腦系統中設「For Police」(警察用)頁面,可查看病人英文全名、住址等詳細資料。

區國權憶述警員:「你有驗傷,(我們)去醫院便問到」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天水圍團隊成員區國權憶述,早在2007年他擔任捍衛基層住屋聯盟成員時,曾在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跑馬地住所外示威,與警方爆發衝突而受傷,事後他到醫院求醫後回到老家,警方隨即上門拘捕。他稱,當時老家並非他的恆常居住點,入院求醫時也沒有向醫院提供該地址,故他查問登門警員如何得知其地址。他憶述,當時有警員直言是「你有驗傷,(我們)去醫院便問到」,估計當時警方已有權限可查閱公院病人資料。

區國權表示,理解警方可獲取重大災難或涉及黑社會事件的病人資料,但認為醫護有責任保護病人私隱,受傷示威者資料可被取閱不應成常態。他促醫管局完善警方查閱病人資料的機制,若短期內警方要取用資料,應先經醫管局管理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