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東涌迎禧路居屋地盤午夜進行建築工程 被判罰款五萬元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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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正於東涌迎禧路興建臨海居屋項目。環保署指出,工程承建商因違規在晚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5萬元。

東涌有不少地皮將撥予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資料圖片)

環保署指出,早於去年6月,署方收到市民及物業管理公司投訴,指東涌迎禧路一個建築地盤於晚間進行建築工程,發出的噪音滋擾附近居民。

署方說,經調查後證實,地盤承建商在未領有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情況下,於晚上7時至午夜期間,使用混凝土攪拌車及流動起重機等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

下午7時至翌日早上7時不得進行工程

署方提醒,《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為避免建築工程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

根據《條例》,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承建商不得在平日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在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一般建築工程。若違反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如持續違法,每日最高可處罰款2萬元。